雙鴨山市物價局

負責全市涉案物品、罰沒物品、過期無主物及糾紛財物估價鑑定和價格認證工作,組織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物價局
  • 地點:雙鴨山市
  • 類別:組織機構
  • 所屬國家:中國
職責任務,下設機構,主要科室,監督檢查分局,

職責任務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物價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深化價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擬定全市價格調控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區域內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研究擬定地方性價格管理的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參與相關法規、規章的調查研究工作;複議和裁決價格申訴案件
(三)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好區域內國家管理的商品價格;制定市管商品價格的作價原則和辦法,對擬調整的商品價格進行審核、審批;為區域內各類投資者辦理價格質押文書;規範區域內放開的商品價格行為,必要時向上級物價部門申請採取提價申報、規定差率、制定最高限價和最低保護價等措施,對市場價格進行有效管理。
(四)按有關規定,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核、核准和向省物價局申報工作;發放和審驗《收費許可證》;審批市管經營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對各種亂收費、價外附加、價外基金進行清理整頓。
(五)監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價格走勢,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發布價格公告及價格信息;建立信息發布制度。
(六)開展價格基礎研究,組織指導全市農產品、工業品和重要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
(七)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在市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領導下,積極扶持我市主要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應對突發性價格變化,切實穩定市場價格。
(八)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全市商品和收費價格監督檢查,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監督、管理《明碼標價制度》的貫徹落實;組織指導職工義務物價監督檢查工作。
(九)指導、監督下級人民政府和各級物價部門的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市與鄰市之間,市級業務部門之間,縣、區之間和縣、區與部門之間的價格爭議;制定培訓計畫,指導全市各級物價部門幹部的培訓工作。

下設機構

主要科室

辦公室
人事監察科
綜合調控科
工農產品價格管理科
行政事業收費管理科
經營性收費管理科
成本調查隊
價格監測中心
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監督檢查分局

內設四個科室即:綜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舉報中心。
1、綜合科主要職責
負責文電、信訪、檔案、保密、宣傳等日常綜合工作,負責起草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會議檔案,組織物價檢查系統幹部培訓; 指導、檢查各縣(區) 物價檢查機構的組織建設和開展創建“規範化物價檢查所”活動。
組織實施全市的明碼標價制度,進行市場價格檢查,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負責指導、協調各縣(區)明碼標價和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工作。
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檢查的統計報表,指導職工價格監督組織的工作,開展“物價信得過”活動。
2、檢查一科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全市工農業產品價格檢查,負責指導、協調各縣(區)工農業產品價格和部分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的監督檢查、重大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3、檢查二科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全市的藥品、醫療和房地產行業價格檢查;負責指導、協調各縣(區) 藥品、醫療和房地產行業價格和部分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的監督檢查、重大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4、價格舉報中心主要職責
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承辦、移交、移送價格舉報案件,負責督辦價格舉報案件查辦情況,向舉報人反饋舉報案件查辦結果,向舉報人宣傳價格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舉報工作程式和工作制度,管理價格舉報工作檔案,組織全市價格監督檢查系統的執法監督、案卷考核評比工作;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案件審理,承辦行政複議和申訴案件。指導各縣(區)監督檢查分局的法制建設、案件審理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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