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的實證研究

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的實證研究

《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的實證研究》是2016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石奎。

基本介紹

  • 書名: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的實證研究
  • 作者:石奎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12月
  • 頁數:379 頁
  • 定價:40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089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引入新的分析方法,發現了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認定實踐的隱憂——推論結果難以“排除合理懷疑”,並且進一步發現這種隱憂形成的主要原因——未關照到商事特性,而這正是現行司法很大程度上尚未發現的癥結問題。本書還構建了貫徹商事思維、關照商事特性的反證數學模型和反證實踐模型,通過將普通詐欺與集資詐欺“非法占有目的”認定之重點比較,歸納出在現有認定體系下兩者認定效果的差異:對普通詐欺罪無“憂”而集資詐欺罪有“憂”的結論。並通過深入分析,歸納提煉出集資詐欺較之於普通詐欺而在認定方法、認定標準、認定程式上具有的“商事特性”。針對這些差異,構建了在司法實務中對於集資詐欺“非法占有目的”認定重視反證的理論與實踐模型。特別是針對現有認定標準未考慮商事特性的缺陷而構建的實踐模型,對解決司法操作面臨的困境具有很好的指導和指引價值,這值得我國理論界與實務部門予以重視和認真研究。

作者簡介

石奎,男,1978年出生,四川旺蒼縣人,法學博士,西華大學法學系副教授。
  2000年畢業於四川師範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08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獲刑法學碩士學位;2015年畢業於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獲刑法學博士學位。2000年本科畢業至今,一直在西華大學任教。
  主要從事刑法學基礎理論、金融刑法等方向的理論與實務研究。先後在《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社會科學研究》、《江西社會科學》、《財經科學》、《四川師範大學(社會科學版)》、《財經理論與實踐》、《學術論壇》等刊物發表金融刑法方向的論文二十餘篇,大部分論文被CSSCI收錄,有的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與導師合作出版專業學術著作《修正金融刑法實用研究:立法 理論 實務》(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圖書目錄

一、引言
二、研究思路與方法
三、研究內容
第一節前提:幾個重要概念之釐清
一、理論誤讀:界定為推定
二、關係界定:主觀要件證明與推定、推論和推理
第二節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證明方式之司法意蘊
一、是否存在推定:我國現有刑事司法解釋
二、是否合理: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證明方式界定為推定
第三節推論與《詐欺案件司法解釋》之邏輯聯繫
一、推定與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證明方式之證偽
二、推論與《詐欺案件司法解釋》中“可以認定”之邏輯耦合
普通詐欺罪與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之重點比較
第一節前提:“非法占有目的”的內涵厘定
一、“非法占有目的”內涵研究現狀與本書觀點
二、“非法占有”與幾個易混淆概念之厘定
第二節“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的方法比較
一、普通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推論方法
二、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推論方法
第三節“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的標準比較
一、普通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認定標準
二、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認定標準
第四節“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的效果比較
一、普通詐欺罪的司法認定效果
二、集資詐欺罪的司法認定效果
三、“非法占有目的”推論實踐困境之概括
集資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認定實踐困境的成因
第一節集資詐欺相較於普通詐欺之“商事特性”
一、商事思維之內涵
二、商事特性之具體體現
第二節單向認定方法的弊端:不完全適應商事特性
一、單向推論方法存在不完全適應商事特性之弊
二、單向推論方法運用存在不完全適應商事特性之弊
第三節單向認定標準的弊端:不完全適應商事特性
一、前兩個認定標準體系存在不完全適應商事特性之弊
二、現有認定標準存在不完全適應商事特性之弊
第四節資金去向核算的弊端:不完全適應商事特性
一、關於集資款數額的計算
二、資產處置過程缺乏透明化
第五節單向認定方法與標準的引申:重指控而輕辯護
一、被告人辯護難現象突出
二、“吳英案”的實證分析
第六節國內破解實踐困局之研究與評述
一、總體研究現狀
二、現有研究評述
第一節域外研究與啟示:重視反證
第二節補強反證方法
一、反證之必要
二、反證與貫徹商事思維、關照商事特性之內在關聯
第三節補缺認定的反證標準
一、反證理論模型之建構
二、反證數學模型之實踐運用
三、反證實踐模型之設計
第四節補強反證保障機制
一、辯護意見“不被採納”的完整記錄製度
二、辯護意見“不被採納”的說明制度
三、辯護意見“不被採納”的救濟制度
第五節方法最佳化
一、集資詐欺金額認定精細化、透明化的重要意義
二、集資詐欺金額認定精細化、透明化的路徑選擇
第一節詐欺方法與“非法占有目的”認定
一、詐欺方法的“品性”分析
二、詐欺方法與“非法占有目的”認定
第二節集資詐欺罪取消死刑與“非法占有目的”認定
一、集資詐欺罪廢除死刑的動因考察
二、取消死刑與“非法占有目的”認定
第三節“嚴打集資詐欺”與“非法占有目的”存疑情形的處理
一、“整體存疑”情形的處理
二、“前期存疑”情形的處理
第一節“吳英案”的典型性
一、微博肇始:網民據理力挺
二、官媒跟進:聚焦“體制和機制”
三、學者爭辯:以“會”辯理
第二節“亳州興邦案”的戲劇性
第三節“吳英案”二審司法檔案彙編
一、“吳英案”二審辯護詞節選
二、“吳英案”二審裁判書節選
三、“吳英案”再審判決書
第四節“亳州興邦案”司法檔案彙編
一、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安徽興邦公司吳尚澧死刑撤銷安徽兩級法院判決《刑事裁定書》
二、“亳州興邦案”再審辯護書
三、吳尚澧等22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二審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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