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產品特點,感觀特性,理化指標,產地環境,土壤環境,氣候條件,水資源,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感觀特性
集安板栗果肉淺黃色,緻密細質、味香甜,堅果圓形,飽滿,紅褐色,油亮,澀皮薄易剝離,耐貯藏。可生食、炒食、煮食、磨粉,又可製成糕點、糖果等。
理化指標
集安板栗經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其理化指標為:
鮮果含水量41.0~45.0%,總糖≥12.6%,蛋白質≥3.90%,脂肪≥1.19%,澱粉29.0~33.0%。
產地環境
土壤環境
集安市屬山地灰棕壤土區。山地為灰棕壤、準灰棕壤和石灰岩土;沿江低山緩坡為暗棕壤;山麓台地為棕壤和白漿土。全市土壤平均有機質含量為3.97%,全氮含量為0.156%,全磷含量為0.1025%。土壤PH值在5.5~6.7之間,土壤中還含有作物生長必須的微量元素銅、鐵、錳、鈣、鎂、鋅、矽等,保證了板栗生長的各種養分需求。集安特定的土壤條件,是集安板栗獨特品質形成的先決條件。
氣候條件
集安市境內由於老嶺山脈自東北向西南形成一道巨大的天然屏障橫貫全市,抵禦北來寒風,使溫暖濕潤的海洋氣流沿鴨綠江溯源而來,造就了集安嶺南嶺北兩個小氣候區。板栗種植區的嶺南具有明顯的半大陸海洋性季風氣候,具有四季分明,春風早度,秋霜晚至的特點。全年平均日照時數為2228.2小時,農作物生長期5~9月,日照時數為988.9小時,年平均無霜期為150天,最長無霜期為169天,年平均氣溫為7.5℃。農作物生長季節(≥10℃)有效積溫為3208℃,年平均降水量為881.5毫米,5~9月份平均降水量為689.7毫米。7月中旬~8月上旬,氣溫最高,降雨量最多,有利於板栗枝條抽伸、幼果發育。9月氣溫轉涼,雨量相應減少,日暖夜涼,晝夜溫差大,有利於板栗乾物質的積累,造就了集安板栗優秀的食味感觀性能。
水資源
集安市境內江河縱橫,水源豐富,有鴨綠江、渾江、通溝河等11條江河,地表水資源豐富,地表水占水資源總量80%以上,年平均地表水資源17.65億立方米,地下水為2.54億立方米。全市現有各種攔河壩233座,其中大型水庫1座,中型水庫2座,機電井139眼。水利工程配套設施齊全,蓄排灌控制能力較強,板栗生產用水具有保障。
歷史淵源
據《集安市志》記載,集安板栗已有170餘年栽培歷史。以大路鎮大陽岔村小古馬嶺栽培最早,栗種來源於遼寧省岫巖、鳳城一帶,引入集安後,就地繁殖,逐漸發展起來。
生產情況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以前,集安市古馬嶺、大陽岔、大路、楊木林、新興、高地、正義、太平等11個自然村,共栽培板栗1.5萬株,年產板栗2.5—3萬公斤。
1961年,集安市栽培板栗7.5萬株,年產量達3.75萬公斤。
1984年,集安市建立90餘處板栗基地,板栗面積170公頃,年產90噸。
1989年,集安市種植板栗面積419.2公頃,產量80.5噸。
1991年,集安市種植板栗面積657.5公頃,產量164.7噸。
截至2018年,集安市板栗基地面積達到1300公頃,年產量1100噸,產值達到1000萬元。共建成板栗園402處,其中100畝以上的板栗園有103處。板栗種植專業戶、重點戶總計143戶。
產品榮譽
2008年3月24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集安板栗”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吉林省集安市青石鎮、太王鎮、麻線鄉、榆林鎮、涼水朝鮮族鄉、大路鎮、通勝街道等7個鄉鎮街道現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近和、銀葉、方座。
(二)立地條件
海拔高度400米以下,年平均氣溫不低於4.5℃,10℃以上的年積溫不少於2700℃,無霜期不短於125天,土壤pH值5.5至6.7,土質為砂質土、礫質土、壤土。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繁育:選用抗寒、抗病板栗實生苗為砧木,嫁接繁育。
2. 苗木栽植:栽植時間為春季4月中下旬或秋季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栽植密度為每公頃≤830株。
3. 施肥管理:以有機肥為主,輔助使用無機肥料,每株成齡板栗樹每年施有機肥≥25千克。
4. 整形修剪:樹形採用主幹形或開心形。通過修剪保證樹冠通風透光。
5. 採收:全樹有1/3球果開裂即可採收。人工採摘或地上拾取。
6. 環境、安全要求:農藥、化肥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不得污染環境。
7. 采後處理:選擇通風涼爽場所將苞果堆放7至10天,堆放厚度≤70厘米。
8. 貯藏:在保濕低溫(0℃至5℃)條件下貯藏,貯藏期不超過90天。
(四)質量特色
1. 感官特徵:飽滿,紅褐色,果肉淺黃色,細膩,澀皮薄易剝離。
2. 理化指標:
品 種 | 項 目 | |||||
單粒重g | 含水量% | 總糖% | 蛋白質% | 脂肪% | 澱粉% | |
近和 | ≥9 | 41.0~45.0 | ≥13.5 | ≥4.7 | ≥1.30 | ≥31.6 |
銀葉 | ≥9 | 41.0~45.0 | ≥13.5 | ≥4.1 | ≥1.35 | ≥32.0 |
方座 | ≥8 | 41.0~45.0 | ≥14.6 | ≥6.5 | ≥1.50 | ≥32.0 |
3. 安全要求:產品安全指標必須達到國家對同類產品的相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集安板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吉林省集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