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旅遊協會是由旅遊企事業單位和與旅遊業密切相關的社會團體及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市性非盈利性質的旅遊行業社團組織,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認真落實市委政府“科學發展,奮進跨越”戰略部署,培育和壯大雅安旅遊產業,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努力為協會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密切同有關部門的聯繫,團結社會力量,共同為培育支柱產業,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協會地址,協會宗旨,協會任務,會員權利,會員義務,協會章程,
協會地址
雅安市旅遊協會,辦公地址在雅安市雨城區新興路1號。
協會宗旨
認真落實市委政府“科學發展,奮進跨越”戰略部署,培育和壯大雅安旅遊產業,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努力為協會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密切同有關部門的聯繫,團結社會力量,共同為培育支柱產業,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協會任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省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規範會員單位的經營行為,促進行業自律;
2、代表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3、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我市旅遊業發展中的經驗,向會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提供建議;
4、組織會員單位互相交流學習,協調行業內部的關係;
5、加強旅遊業的理論研究,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6、宣傳、介紹我市旅遊產品和商品,組織會員單位聯合促銷;
7、組織旅遊行業的培訓;
8、編輯、出版有關資料、刊物,傳播交流旅遊信息,開展旅遊諮詢服務;
9、參與地方有關旅遊行業標準的制定及實施;
10、加強與省內外同行業之間的聯繫與協作;
11、積極為全市旅遊行業引進各類人才。
會員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2、享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4、優先得到協會提供的服務和編印的資料、刊物;5、有申請退出協會的自由。
會員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2、維護和增進會員之間的團結和合作;
3、積極參加協會召開的會議和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
4、積極向協會反映工作情況,提供信息和經驗;
5、按時交納會費。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全稱為“雅安市旅遊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辦公地址在雅安市上壩路89號。
第二條雅安市旅遊協會是由旅遊企事業單位和與旅遊業密切相關的社會團體及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市性非盈利性質的旅遊行業社團組織,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第三條協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雅安市旅遊局,同時接受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協會的宗旨
認真落實市委政府“科學發展,奮進跨越”戰略部署,培育和壯大雅安旅遊產業,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努力為協會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密切同有關部門的聯繫,團結社會力量,共同為培育支柱產業,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第五條協會的主要任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省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規範會員單位的經營行為,促進行業自律;
2、代表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3、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我市旅遊業發展中的經驗,向會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提供建議;
4、組織會員單位互相交流學習,協調行業內部的關係;
5、加強旅遊業的理論研究,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6、宣傳、介紹我市旅遊產品和商品,組織會員單位聯合促銷;
7、組織旅遊行業的培訓;
8、編輯、出版有關資料、刊物,傳播交流旅遊信息,開展旅遊諮詢服務;
9、參與地方有關旅遊行業標準的制定及實施;
10、加強與省內外同行業之間的聯繫與協作;
11、積極為全市旅遊行業引進各類人才。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協會以單位會員為主,同時吸收個人會員。
1、凡雅安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旅遊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旅遊景區,旅遊賓館飯店,旅行社,旅遊科研、教學、宣傳等單位,縣(區)旅遊行業社團組織,其他與旅遊業相關的單位、組織及個人等,承認協會章程,提出申請,經協會會長會議批准,即成為協會的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所有會員均為協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會員的法人代表或其他負責人,出任協會理事。單位會員的理事因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換時,由本單位提出意見報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調換。
2、協會下屬的分會,可在協會授權範圍內發展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其發展的會員屬於協會的會員。
分會發展的單位會員中,應有一定比例的會員單位出任協會理事。由會員單位提出申請,經分會推薦,協會會長會議批准,即成為協會理事。
3、為我市旅遊業的發展做出顯著貢獻的社會知名人士、專家、學者,徵得本人同意後,經協會會長會議批准,可聘請為協會特邀理事。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享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優先得到協會提供的服務和編印的資料、刊物;
5、有申請退出協會的自由。
第八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2、維護和增進會員之間的團結和合作;
3、積極參加協會召開的會議和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
4、積極向協會反映工作情況,提供信息和經驗;
5、按時交納會費。
第九條會員長期不參加協會的會議和協會組織的活動,或有其它違反協會章程行為,嚴重損害協會聲譽的,常務理事會有權根據情節對其進行處理,包括:批評、警告、勸其退出協會。性質特別嚴重的,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章組織
第十條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體理事會。全體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
第十一條全體理事會的職權
1、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3、聽取和審議協會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4、審查協會財務收支的報告;
5、選舉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和秘書長。
第十二條協會設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和秘書長組成,在全體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全體理事會的職權。常務理事會一般每年召開2—3次。
第十三條協會設會長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第十四條協會會長會議一般每季召開一次。協會會長會議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主持。如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因故不能主持,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指定其他副會長主持。根據會議議題,會長會議可邀請協會顧問,協會工作部門或分支機構負責人列席會議。
第十五條協會會長會議的職責
1、決定常務理事會召開的時間;
2、討論並提出常務理事會的議題、議案;
3、討論、研究協會工作部門、協會分支機構提出的議題;
4、批准吸收單位會員、個人會員、特邀理事;
5、根據常務理事會授權,討論決定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協會全體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會討論的議題、議案和選舉、決定人事任免事項,需要做出決定時,用舉手表決方式實行表決,以到會人數一半以上通過為有效。
第十七條協會設名譽會長若干人,其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提出,徵得本人同意後,由全體理事會通過。
第十八條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常務理事若干人,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九條協會設秘書處,在秘書長領導下工作。協會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二十條全體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協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如有變動,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一條協會內設若干專業委員會。協會副秘書長、專業委員會及其他工作部門負責人的任免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協會下設若干專業分會作為協會的分支機構。各分會的設立或撤銷,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決定,經市旅遊局審查同意後,向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登記管理機關登記後,方可開展活動。
第二十三條協會的專業分會是協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會的章程應符合市旅遊協會章程的規定,並經市旅遊協會審查批准。分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選舉或罷免,報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任免。分會開展的重大活動或分會其它重要事項,應事前報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
第二十四條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四章經費
第二十五條協會經費來源是:會員交納會費;市內外單位或個人自願捐贈;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會員交納會費是會員對協會應盡的義務,會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按標準交納會費,協會秘書處可向會員單位和個人會員催交;如連續兩年拖欠會費不交,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七條協會理事單位和個人會員直接向協會交納會費。協會根據各專業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第二十八條協會理事單位交納會費的標準和時間:
AAAA級國家旅遊區、四星級及其以上旅遊飯店,每年為2000元;AAA級及其以下國家旅遊區、三星級及其以下旅遊飯店,每年為1000元;其它旅遊企業及單位,每年為300元;個人會員,每年為100元。交納會費的時間為每年3月底以前。
第二十九條協會的經費支出,本著節約原則,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會計、出納和實行一支筆審批的制度,收好、用好、管好協會經費。年度收支情況,應根據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規定進行審計,提交全體理事會審查,並每年向市財政局上報協會經費收支情況報表。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協會終止程式。如因情況變化,本組織確需自行解散時,須經常務理事會提出動議,全體理事會表決,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完成清算工作,報市旅遊局審查同意,報請原審批登記機關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已由雅安市旅遊協會二屆一次常務理事會議於2006年3月10日全票通過,即日生效。修改本章程亦需常務理事會議通過。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已由雅安市旅遊協會二屆一次常務理事會議於2006年3月10日全票通過,即日生效。修改本章程亦需常務理事會議通過。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協會常務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