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國土資源局是雅安市的政府機關。局長肖洪春,所在地為雅安市,性質為政府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安市國土資源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在地:雅安市
- 職責:依法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機構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服務承諾,聯繫地址,
機構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土地、礦產資源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擬定本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研究擬定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政策;組織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指導並監督檢查各縣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依法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二) 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他土地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參與報省、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初審;指導、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三) 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
(四) 擬定和貫徹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整理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開發耕地和土地儲備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全市耕地占補平衡,穩定耕地面積。
(五) 制訂和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與評價、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依法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 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按規定擬定、審查、批准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徵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指導鄉(鎮)村用地管理和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工作。
(七) 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承辦省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按規定負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耕地開墾費、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閒置費等費用的征管,組織有關預算的執行。
(八) 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
(九) 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審核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依法保護地質環境;按規定申報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的開發審批;組織對重大建設項目、城市總體規劃和區域經濟開發規划進行區域地質環境勘查,作出地質環境影響評價。
(十) 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財政和省市財政撥給的有關經費的使用情況。
(十一) 組織開展土地和礦產資源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 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肖洪春(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程德新(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日常工作。負責目標督查、財務管理、規劃區內土地收購儲備、徵收拆遷和土地一級整理、土地利用、礦產開發監督管理工作。分管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財務科、土地利用科、礦產開發管理科、土地礦產交易中心、統征辦。
侯聖山(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地質環境、地質勘查、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分管地質環境科、礦產資源勘查科、地質環境監測站。
宋賢忠(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地籍管理、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行政執法監察工作。分管地籍地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政務服務中心、地籍測繪隊、執法監察支隊、國土資源所。
史方瑜(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人事和離退休人員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人事科、信息中心。
蔡志康(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聯鄉包村、政策法規、信訪維穩工作。分管機關黨委、政策法規科(信訪科)、局工會、婦女小組。
劉 微(副局長):負責規劃、耕地保護、建設用地管理、土地開發整理等工作。分管規劃科、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管理科、土地整理儲備中心。
張明富(調研員):分管本局承擔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分管規劃區內土地收購儲備和征地拆遷工作。
陸慶平(副調研員):協助分管局機關和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和婦女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政務督辦、文秘事務、信息綜合、新聞宣傳、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接待、資產管理及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組織培訓工作。
主任:舒克揚
(二) 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項;調研和起草綜合性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政策,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科長:劉建中
(三) 規劃科
組織研究全市和重點地區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實施管理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組織編制並實施管理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復墾規劃、土地整理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依法承辦土地利用規劃、計畫的審查、報批和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科長:李培雄
(四) 財務科
承擔國家財政和省市財政撥給的有關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各項土地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和使用按有關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監督;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並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擬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科長:李俊慶
(五) 耕地保護科
擬定和貫徹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農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農地轉用、土地徵用、補充耕地管理辦法;擬定和貫徹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規定;指導和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參與建設用地現場踏勘、論證;依法承辦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徵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的審查、報批和負責組織對土地開發整理的立項、審查、報批驗收工作。
科長:陳明炯
(六) 地籍地政管理科
擬定和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依法負責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
副科長:李芸
(七) 土地利用管理科
擬定和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作價出資、入股、轉讓、租賃、交易和收購、儲備管理辦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土地供應管理辦法,承辦建設項目供地方案、臨時用地、收回土地、轉讓交易的審查工作;擬定鄉(鎮)村用地管理和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和土地等級評定與監測;參與建設用地審查、重點項目論證、土地資產處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審查、報批、確認。
科長:易勇
(八) 礦產開發管理科
依法進行採礦審批登記發證,辦理採礦許可證的延續、變更、轉讓、註銷及有關管理工作;依法調處重大採礦爭議、糾紛,保護合法採礦權;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年檢和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進行“三率”指標的核定與考核。
科長:李成亮
(九) 礦產勘查資源科
承辦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的綜合管理具體工作.,組織開展礦產儲量登記統計、儲量動態管理;組織編制全市礦業科技發展規劃,開展地礦科研項目,實施科技興礦;組織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研究擬定和貫徹礦產資源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礦產勘查、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審核對外合作勘查、開採區塊;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依法調處重大地質勘查爭議、糾紛。
科長:孫琦偉
(十) 地質環境科
組織擬定和實施地質遺蹟等地質資源和地質災害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和實施滑坡、崩塌、土石流、地面沉降與塌陷等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組織認定或審查上報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審批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的開發,組織保護地質遺蹟和地質災害防治;監督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業主,進行建設用地災害危險性評估,審查評估報告。
科長:王亞軍
服務承諾
為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維護人民民眾根本利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本著依法、公開、公正、廉潔、便民、高效的原則,在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實行如下為民措施。
一、向社會公開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主要內容。
二、向社會公開土地、礦產行政審批事項、審批程式、審批要件及審批結果。
三、向社會公開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程式、處罰時限及重要典型案件處理結果。
四、向社會公開土地、礦產方面依法收費的項目、標準、依據和繳納時限。
五、依法向社會公告征地及補償安置方案、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公告國家規劃礦區範圍、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範圍、劃定後的礦山企業礦區範圍,公告探礦權採礦權設定及延續、變更、保留等信息。
六、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開土地登記、土地變更調查統計資料,土地供應計畫、土地出讓方案、土地出讓結果,探礦權採礦權申請登記、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公益性地質調查及礦產勘查成果資料等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
七、公開農村居民點用地規劃,將農村宅基地現狀和規劃圖及用地計畫表納入村務公開的內容,使民眾對宅基地建設規劃、計畫清楚、明白。
八、對法定行政審批事項實行視窗受理承辦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報批,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土地登記發證,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申請,探礦權採礦權登記申請等,均實行視窗接待、封閉運行、接辦分離、限時辦結。
九、對信訪、舉報等民眾反映的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線索,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職責範圍立即進行分類處理,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初查並決定是否立案。
十、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設立國土資源法律熱線,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聯繫地址
地址:雅安市雨城區建新路152號
郵編:6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