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曾都區統計局

隨州市曾都區統計局

隨州市曾都區統計局,是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曾都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西城辦事處烏龍巷4號區政府大院人大樓417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準確、及時、完整。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制定全區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有關地方統計規範性檔案,部署全區統計工作。
(二)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全區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區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原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准、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設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區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區涉外調查活動,依法查處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九)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區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承擔全區經濟社會目標考核工作,協助婦女兒童“兩綱”監測等工作。
(十一)承擔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工作和規模以下工業、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規模以下服務業等抽樣調查工作。
(十二)指導地方調查隊組織開展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農作物播種面積和產量調查等統計調查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隨州市曾都區統計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核算與目標考核股、統計設計管理和政策法規股、農村統計股)。
綜合協調、管理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機要、政務信息、會務、保密、檔案、督辦、文印、信訪、安全、消防、對外聯繫、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政府採購、人事教育、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財務和紀檢監察工作。
擬訂全區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監督檢查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管理全區統計標準,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擬訂有關地方統計規範性檔案;依法查處全區重大統計違法案件;監督管理全區涉外統計調查活動;辦理全區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開展全區統計巡查工作。
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區社會、經濟、科技各項綜合性的統計資料,監測全區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定期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分析和預測;組織編輯統計年鑑和有關統計資料,定期舉辦統計新聞發布會,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區綜合性的統計資料,指導全區社會經濟綜合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組織第三產業普查和抽樣調查;對國民生產總值、農民人均純收入等重要統計指標質量進行評估監控和協調;綜合整理並提供財政、金融、保險等統計數據。
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實施方案及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工作,並對各地開展考核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及檢查;評估審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數據及考核結果;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情況實施監測,為區委、區政府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參考建議。
承擔全區縣域經濟、鎮域經濟考核工作,小康監測工作,承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感一度”調查、政風行風評議第三方評估、小康建設滿意度調查、脫貧攻堅成效調查、黨風廉政建設民意調查等社情民意調查。
組織實施全區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能源消耗情況、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二)工業能源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工業景氣狀況及新型工業化進程進行監測。
組織實施全區能源、資源利用等基本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降耗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三) 服務業調查統計股(貿易外經統計股、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區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和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社會治安狀況及公眾安全感等統計調查,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文化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負責全區服務業調查統計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三產業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三產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區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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