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曾都區文化和旅遊局

隨州市曾都區文化和旅遊局

隨州市曾都區文化和旅遊局,是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曾都區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隨州市曾都區烈山大道烏龍巷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行業政策措施。
(二)擬定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三)科學執行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部門預算,嚴格財政資金使用與監管,統籌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統計工作。
(四)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全區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五)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公共事業發展,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公共服務建設, 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惠民工程, 統籌推進本系統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管理全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區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全區文物科技保護和科研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七)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推進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
(八)指導、管理全區體育事業。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青少年體育、競技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全區社會體育組織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九)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產業, 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
(十)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市場發展,對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 推進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依法規範市場。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推動曾都文化走出去。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統籌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信息綜合、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綜治、衛生計生、會議服務、公文辦理、後勤等工作。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行業社會組織的監管工作。統籌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文化和體育股(藝術與非物質文化遺產股)。擬訂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公共服務政策措施及公共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體育場館、文博館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擬訂全區文藝事業發展規劃、文藝精品創作生產和扶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管理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申報與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評審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擬訂全區民眾體育和社會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全區體育協會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會承辦的各種競賽及表演、教學活動,負責各單項運動等級裁判員的培訓、評審、呈報工作。
(三)旅遊和文物股。擬定全區旅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承擔紅色旅遊、生態旅遊相關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的綜合協調和管理。
擬訂全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規劃, 負責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維修、利用規劃與項目管理。負責全區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管理監督。承擔全區重點項目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組織協調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設計、論證、施工、驗收及監測等工作。承擔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及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劃定審核。
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文化、旅遊和文物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全區旅遊、文物的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
(四)市場管理和廣播電視股。指導廣播電視行業管理工作。承擔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和使用監管工作。推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法辦理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擬訂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行業安全監管。
(五)產業發展和財務審計股。擬訂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產業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旅遊、體育、文物產業統計工作。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統籌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 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完成年度招商引資工作任務。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文物項目申報。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隨州市曾都區文化和旅遊局(體育局)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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