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司法局

隨州市司法局

隨州市司法局,根據《隨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隨州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隨州市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隨州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偉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司法局
  • 外文名:Suizhou Judicial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李偉業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單位地址,

機構調整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市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清理、編纂市政府規章工作,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對地方性法規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見。承擔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
(六)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和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所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械和警車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網際網路十放管服”改革和“一網覆蓋、一次辦好”的工作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督查、統計、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工作。承擔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揮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技術標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體系建設、管理等工作。
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統科技和信息化技術創新、推廣套用、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安全、維護等技術服務和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等工作。
(二)立法科。負責全市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立法相關工作。負責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組織起草、實施情況評估工作。負責對相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見。負責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徵求意見辦理工作。
承擔相關市政府規章立法解釋工作。承擔相關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指導相關政府規章的制定工作。承擔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牽頭對徵求市司法局意見的市委黨內法規研究提出意見建議。承辦本部門、本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行政複議和應訴科(市行政複議辦公室)。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辦理申請市政府、市司法局裁決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承辦申請省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規定的審查申請。
協調處理各縣(市、區)行政複議機關的管轄權爭議。指導、監督全市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市司法局行政應訴案件。指導行政裁決工作。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裁決事項。辦理以市司法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
(四)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市行政執法監督局)。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具體工作。推動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措施。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市直部門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負責相對集中執法權的審核報批工作。
負責對行政權責清單等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
(五)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法治調研和督察科)。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市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市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承辦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畫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市政府規章正式版本彙編以及外文版本的組織翻譯審定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規劃、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擬訂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督促全市法治督察工作。負責全市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工作。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保障全市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規規章制定建議有關工作。指導全市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人民監督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鑑定協會。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的組織協調工作。
負責推進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民眾、農民工、特殊案件當事人,以及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開展法律援助;負責“12348”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並做好解答法律諮詢工作。
(八)律師工作科(市政府法律顧問室)。指導、監督律師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貫徹執行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協會。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社區矯正科(市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非監禁刑罰執行和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與教育矯治工作。
(十)人事教育科。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組織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科承擔。

行政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編制)。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部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長1名、高新區分局局長1名、大洪山分局局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隨州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偉業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單位地址

地址:迎賓大道9
隨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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