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應急管理局

隆德縣應急管理局

隆德縣應急管理局是隆德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德縣應急管理局
  • 主管部門:隆德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和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定隆德縣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隆德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隆德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協調推進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配合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資源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承擔隆德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
(六)統一協調指揮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隆武警中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區、市、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的查處。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鄰近縣域救援工作。
(十五)擬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局和民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幹部人事、財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應急值守和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駐隆武警中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防汛抗旱、減災救災指揮相關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協調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和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行政審批、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有關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應急管理知識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承擔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和防災減災救災科研協調服務工作。推進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救援等專業力量建設。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配合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區域性合作。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組織開展綜合風險、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城鄉、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工作。
(二)救助救援室。承擔全縣應對重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區域性合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三)監督檢查室。負責對應急救援、安全生產重要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督辦。依法依規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的部門履行相關職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和生產安全事故掛牌督辦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約談等工作。依法承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指導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和監督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和危險化學品登記等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負責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人員編制

應急管理局共有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現任領導

局 長:劉永興,主持縣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事務;分管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綜治、紀檢監察、宣傳思想及法治工作。
副局長:朱小平,協助局長負責縣非煤礦山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及日常督查檢查工作;分管財務後勤工作;分管企業安全風險控制和隱患治理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綜合統計信息直報系統;負責聯繫交通(運管)、公安交警、國土、水務、農牧、林業、教育、衛計、氣象等行業主管部門;協助局長搞好機關黨建、綜治、紀檢監察、宣傳思想及法治工作。
副局長:高和平,協助局長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職業衛生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和日常督查檢查工作;分管行政執法,負責聯繫發改、公安消防、住建、環保、市場監管、文廣、宗教、供銷等行業主管部門;分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系統及隱患排查治理統計系統。
主 任:任喜紅,協助劉永興同志做好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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