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堯縣行政審批局

隆堯縣行政審批局

隆堯縣行政審批局(簡稱縣行政審批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隆堯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根據《中共邢台市委辦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隆堯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邢辦字〔2018〕79號),縣行政審批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堯縣行政審批局
  • 外文名:Longyao county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隆堯縣人民政府
  • 局長:李雲凌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領導人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和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縣級各部門行政審批等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集中統一辦理;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合辦理和聯審會辦;研究推進並聯審批服務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確定集中行使的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事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統一組織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事項的流程進行規範、最佳化,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協調與項目建設相關企業及中介服務機構的入駐事宜。
(三)協調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工作。擬訂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制度和規則;編制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建設、管理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負責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監督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場內交易活動的監督工作,受理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投訴舉報,將違法違規問題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協調公共資源交易的聯動執法。
(四)組織協調全縣“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協調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縣行政審批管理體系;推進簡政放權,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最佳化政務服務供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能;負責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規範、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
(七)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構建全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三位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模式;推進全縣電子證照庫建設;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負責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
(八)引導和推動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推動健全信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負責全縣信用信息資料庫、共享平台和網站建設,推動信用信息的匯聚、交換、共享和套用;負責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建設和工作實施,建立誠信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城市信用建設,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承擔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建立健全全縣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評價制度;對具有政務服務職能的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事項的辦理情況、辦理效能,以及辦事人員的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各部門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一)關於縣行政審批局與原審批部門的職責分工
縣行政審批局負責行政許可等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核審查、決定送達,並對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審批過程中出現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受理工作由縣行政審批局承擔。原審批部門主要負責行政許可後的監管、發展規劃和行業標準制定、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並不斷改進監管方式,強化監管責任,避免監管缺位。原審批部門因監管工作,需要縣行政審批局提供相關行政許可數據、信息的,縣行政審批局應積極配合。
(二)縣行政審批局相關審批工作接受市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接受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指導。
(三)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對行政許可等事項實行目錄管理、動態調整。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調整的行政許可及相關事項,原則上由縣行政審批局承接、實施;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調整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中事後監管事項由行業主管部門承接、實施。取消的行政許可後續監管工作由監管部門負責。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要保密、文書檔案、信息統計、會務宣傳、應急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人事編制、勞動工資、黨群、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年度財務計畫、財務報表、預算申請、支出管理和運行保障等。負責擬訂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服務效能考核評價制度;負責對有政務服務職能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辦理效能進行監督,牽頭組織綜合考評;負責對辦事人員的審批案卷和視窗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並進行績效考核;負責疏通社會和民眾監督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評議;受理對進駐部門及其進駐工作人員政務服務工作的投訴,會同、協調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受理和處理對縣行政審批局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實施電子監察,督查並通報工作紀律,糾正違規行為。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法律法規政策徵求意見的回覆工作;對審批服務事項的設定依據、受理要件、辦理流程進行合法性審核;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辦法治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縣“放管服”改革相關法規制度和政策性檔案;負責溝通協調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工作;組織開展“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組織新聞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推進審批服務的規範化、標準化以及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建設;負責編制、公開全縣統一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事項目錄、工作規程、辦事指南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動態調整;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織縣級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入駐縣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負責推進全縣審批和公共服務服務便民化;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綜合受理股。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要求,履行行政審批局所有事項“前台綜合受理”工作,承擔“一窗受理”職能。
(四)審批一室。負責投資建設項目和社會事務相關審批職責。
(五)審批二室。負責城管交通和教科文衛相關審批職責。
(六)審批三室。負責商事登記相關審批職責。
(七)勘驗評審股。負責行政審批環節中現場勘驗、評估、評審等職責。
(八)公共資源交易監督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股。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工作;負責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和規則的審查、備案;編制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管理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負責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全縣並負責縣本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場內交易活動的監督工作,將違法違規問題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協調開展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聯動執法;指導、監督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受理和處理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
負責研究制定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推動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範化、標準化;負責全縣信用信息資料庫、共享平台和網站建設,推動信用信息的匯聚、交換、共享和套用,負責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建設和工作實施,建立誠信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城市信用建設,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承擔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建設全縣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貫徹執行全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業務規範和技術標準;推進全縣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牽頭負責政務服務數據採集、匯聚和開放共享工作,建設全縣政務平台事項庫,編制公開政務數據資源目錄並及時動態更新,推進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網上技術規範;負責全縣電子證照庫建設和管理;指導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建設。負責機關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社會信用體系網路系統的建設運維等;負責“自助服務大廳”試點及推廣工作;實施行政審批服務辦理“全不見面”牽頭工作。

行政編制

隆堯縣行政審批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縣行政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隆堯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隆堯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領導人員

局長:李雲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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