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堯縣水務局

隆堯縣水務局

隆堯縣水務局(簡稱縣水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根據《中共邢台市委辦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隆堯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邢辦字〔2018〕79號),縣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堯縣水務局
  • 外文名:Longyao County Water Affairs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局長:范恆哲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河流乾渠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負責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許可權審核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按規定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協調水文水資源監測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執行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負責河流乾渠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流乾渠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流乾渠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乾渠水系連通工作。
(七)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落實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按規定負責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配套工程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水土保持建設項目。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實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工作。指導監督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一)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指導科學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工作,開展水利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河流乾渠和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利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負責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河長制的決策部署,辦理縣級總河長、縣級河長交辦的事項,協助縣級總河長、縣級河長對各鄉(鎮)、各部門履行河長制相關職責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水務局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流乾渠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黨政工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督辦、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提出全縣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承擔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水利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申報工作;落實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開展水利科學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設與安全生產管理股。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落實有關技術標準,組織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負責行洪河道堤防、水閘的除險加固;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全縣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按規定組織審核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初步設計報告;組織實施中央、省級、市級和縣級水利建設投資計畫,負責全縣水利統計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工作,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落實省、市洪水乾旱防治標準,組織編制實施全縣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全縣行洪河道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蓄滯洪區安全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行洪河道、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量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統一組織並監督實施河流水量調度管理和生態補水等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引江、引黃、當地地表水年度利用計畫;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利工程調度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管理與節約用水股。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監督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處理水事糾紛,組織查處涉水違法事件;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實施水量分配和河流乾渠生態流量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按規定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和水資源公報;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水功能區劃;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實施河流乾渠和地下水監測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全縣節約用水規劃,負責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實施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組織編制灌排工程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調查與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組織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事中事後監督管理;指導並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協調落實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有關政策和措施;按規定做好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和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監督實施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年度供水計畫;指導監督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配套工程建設。
(四)河道乾渠管理與河長綜合考核督察股。負責縣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流乾渠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流乾渠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流乾渠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協助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安全鑑定和綜合利用;指導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縣級總河長、縣級河長及縣級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制定河長制年度工作要點;組織實施河長制年度考核獎懲;組織河長制宣傳工作;負責對縣級總河長、縣級河長督辦事項進行督察,制定督查方案並組織實施河長制工作督導檢查;負責對投訴舉報事項和問題的督促整改;負責河長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設和運行維護等。

行政編制

隆堯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隆堯縣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隆堯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隆堯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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