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江城區司法局

陽江市江城區司法局

陽江市江城區司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中共陽江市江城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

陽江市江城區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江城區司法局
  • 隸屬:陽江市江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辦全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指導工作。組織開展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監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調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公證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裝備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本系統有關審計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省司法廳、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區委依法治區辦秘書股:負責處理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事務。
政工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辦理直屬單位幹部的任免和調配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見。指導本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和文化建設、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監督、管理本系統立功創模等工作。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統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交流、新聞宣傳、史志編撰等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應急、維穩、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局綜合指揮套用平台管理和指揮中心工作。指導、監督、管理本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本系統專項經費和裝備的年度計畫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本系統業務經費的使用。負責本系統的裝備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賬務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法治調研督察股: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擬訂依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訂本系統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重大政策,起草、審核本系統綜合性文稿。負責區政府規章編纂工作。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牽頭組織實施法治江城建設、依法行政考評工作,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地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指導、監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重大行政決策工作。承擔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規劃、督促指導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
法規股: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對其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合法性審查及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區司法局起草政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全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指導、監督工作。
社區矯正管理股: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社區矯正發展規劃和工作規範。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行政複議應訴股:負責受理向區政府、本局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承辦行政複議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起草、傳送行政複議文書,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對有關行政機關違反行政複議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處理建議。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案件的統計分析和行政複議決定備案等工作。研究行政複議工作中有關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負責承辦、指導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承辦、指導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組織、協調、指導全區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研究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中有關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執法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工作,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制度和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行政執法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承辦本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擬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標準,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專業社工及志願者參與法治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監督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創建、法治文化活動。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和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和律師工作管理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指導、監督、管理各類公共法律服務的實施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公證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工作。指導、協調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工作。指導、管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黨委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區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
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股:承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及區政府領導交辦的法律顧問事務。代理區政府民事訴訟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區政府重大契約、重要協定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書。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區政府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設在政府各部門的公職律師開展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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