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應急管理局

陽江市應急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陽江市應急管理局掛牌成立。

陽江市應急管理局,是2018年陽江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

新組建的市應急管理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市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職責,相關機構的震災應急救援行政職能,防汛抗旱防風、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的職責整合,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的掛牌成立,標誌我市應急管理體制改革邁出了實質性、關鍵性的一步,全市應急管理工作邁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進入了以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最佳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新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應急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4日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縣(市、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按中央、省委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擬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統籌安排和監督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
(二)應急指揮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完善相關信息傳輸和共享,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局政府網站和新媒體的建設、管理及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市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火災防治管理科。監督實施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以及重大火災調查處理(評估)有關工作和較大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工作。協調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森林防火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建立火災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火災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組織開展火災的調查評估工作。
(四)汛旱風災害救援科。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颱風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工作。建立汛旱風災害災情報告制度,承擔汛旱風災害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組織開展汛旱風災害的調查評估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協助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
(六)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監督非煤礦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對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監督核查;指導、協調和監督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生產執法監察科(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按許可權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受理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舉報投訴、有關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
(八)救災和物資保障科。承擔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安排和監督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地震、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制度,承擔地震、地質災害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地震、地質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組織開展地震、地質災害的調查評估工作。
(九)法規和統計科。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和應對,文化建設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
(十)綜合協調科。綜合分析全市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對策建議。負責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指導協調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市直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應急支援和預案管理科。承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以及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組秘書處工作,協調專家組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二)審批服務科。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申請的受理、諮詢、發證等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批,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轉報、跟蹤和落實等工作。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煤礦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除外)的操作資格以及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現任領導

陽江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戴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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