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朔縣發展和改革局

陽朔縣發展和改革局

陽朔縣發展和改革局是陽朔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掛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朔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陽朔縣縣前街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桂林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3.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
4.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提出地區經濟發展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戰略及政策措施,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研究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節能減排規劃及政策。
5.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6.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辦法,參與或組織有關地方性行政規章的起草和實施。
7.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交通運輸、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8.負責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9.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分析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國內國際區域合作。
10.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統籌安排縣本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基本建設項目計畫,推進和組織實施中央、自治區、桂林市下達的預算內建設項目投資計畫。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提出本縣需上級補助的基本建設項目,編制上報項目投資計畫。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11.承擔規劃全縣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本縣重大建設項目。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政秘股
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股
主要職責: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策建議,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起草及巨觀經濟信息發布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主要職責: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展建設規劃;匯總編制年度縣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方案(或草案)和房地產開發投資計畫以及縣直屬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負責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參與確定本縣基本建設資金總量安排和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執行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和登記備案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投資審批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
(四)項目前期工作股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綜合協調,提出全縣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畫和經費安排方案。參與重大項目各環節前期工作,組織申報申請上級投資計畫的建設項目材料,提出加快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工作措施。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庫的建設。
(五)重大項目建設股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綜合管理。編制年度全縣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推進全縣重大項目建設的綜合性工作措施,統籌指導全縣重大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組織重大項目開竣工及竣工驗收、後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對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和自治區、桂林市財政性資金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六)農村經濟股
主要職責: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農林水生態建設專項規劃,參與編制環境整治及生態建設規劃,參與銜接農產品加工與流通業發展規劃和布局。提出農林水行業的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畫方案(或草案)和重大項目建議,協調農林水和生態建設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自治區、市審批的農林水生態建設項目,編制並組織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計畫,協調實施西部大開發重點生態建設工程、退耕還林工程。
(七)經濟體制改革股
主要職責:研究分析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中綜合性、全局性和深層次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實施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擬訂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重大改革試點方案,統籌協調各項改革試點工作。
(八)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主要職責: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發展、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九)價格綜合股
主要職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市價格方面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縣價格改革和調控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擬價格管理綜合性檔案。組織實施國家、區、市和縣的價格調整方案、提出政府定價分級管理目錄及管理辦法。監測、收集、整理、分析市場價格變動情況、預測價格發展趨勢,預警市場物價形勢,反饋市場物價的重要情況及問題,並提出對策措施,負責宣傳、統計、信息工作。承辦價格行政複議、訴訟應訴及各類提案、投訴的答覆。管理並組織實施好國家管理的價格,對放開商品價格進行規範和引導。負責全縣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相關行業的價格管理。負責全縣價格調節基金的規範、徵收和管理使用。負責物價方面的文秘、檔案、信訪、保密、培訓、資產、行政事務的管理工作。
(十)收費管理股
主要職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法規。負責全縣公、檢、法、司、文化、工商、教育、醫療、住建、土地、環保等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年度綜合審核工作,指導、監督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鄉鎮)的收費管理工作。
(十一)投資促進業務股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政策,協調組織各種招商引資交易會、展銷會和洽談會。跟蹤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履行契約、章程的情況;負責全縣實際利用外資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財務、人事檔案、工資福利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資項目庫。
(十二)糧食綜合業務股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管理工作和糧油商業計畫、統計加工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行業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會計工作。督促檢查全縣糧食行業財經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指導各企業進行會計核算工作。制定全縣糧食行業經濟指標並檢查指導經濟指標的落實。制定本縣糧食平衡方案,負責檢查監督全縣糧食收購、銷售、城鄉糧食供應和農村生活安排工作,保障城鎮居民、軍隊、水淹區的糧食供給,應付突發事件。推廣和發展優質稻生產。檢查監督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縣人民政府糧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規範檔案的情況,對違反糧食管理法規、規章、規範檔案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審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許可證》的發放、審驗工作,負責培訓本系統保化人員和技術工人工作。制定糧食行業的基本建設投資和技改計畫,組織實施糧油科技發展計畫。配合技術監督部門做好儲備糧及糧油食品的技術、質量標準工作,指導儲備糧管理公司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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