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行政許可與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市行政許可和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指導和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加強綜合執法監督工作,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六、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並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八、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並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並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九、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擬訂監督管理政策規劃,制定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違法行為,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和管理與服務政策。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以及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十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協助上級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擬訂並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涉外和港澳台事宜。參與開展相關工作對外談判。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綜治、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數位化建設工作。
2、人事教育股:承擔本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外事工作,統籌協調涉外和港澳台事宜,承辦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承擔本系統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及相關工作。
3、裝備財務與審計股:承擔機關、直屬單位預決算;承擔協調機關、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協調組織機關、直屬單位收費管理、票據管理、罰沒物資處理;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4、政策法規股:負責監督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5、食品(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全市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和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生產環節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據授權承擔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工作。
6、餐飲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擬訂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
7、藥品化妝品與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特殊藥品。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問題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組織並依職責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依職責指導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檢查工作。按上級要求擬訂全市藥品、醫療器械與化妝品安全監管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
8、質量發展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9、標準計量與認證認可監管股: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和備案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指導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訂實施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規範計量數據使用。協助上級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組織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負責本部門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協調檢驗檢測技術機構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科研攻關、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套用、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管理事項。
10、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依法組織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以及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相關生產單位。協助上級依法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組織指導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查處。
11、信用風險監管股:擬訂並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企業年報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
12、市場規範與協調應急股:承擔依法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負責組織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參與農貿市場、大宗商品批發市場的布局規劃。負責市場監管部門創文鞏衛綜合協調工作。擬訂相關市場監督管理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承擔推進高層次戰略合作相關工作。承擔相關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新聞宣傳、新聞發布、信息簡報、微信公眾號等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集中監督檢查。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應急處置。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鎮(街道)人民政府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13、消費者權益保護與網路交易監管股:承擔消費維權工作,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統籌管理和組織開展全市流通領域商品及有關服務抽查檢驗工作。承接12345投訴舉報平台轉交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工作,指導查處違反商品質量法律法規及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牽頭做好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經營管理行為,督促屬地網路經營主體依法辦照辦證。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14、價格監督檢查及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股: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依據委託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調查工作。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15、廣告監管與智慧財產權股: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擬訂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落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負責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
16、執法一股: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重大案件查處。指導監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各地打假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17、執法二股:負責承辦、查處漠陽、城南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承辦、查處漠陽、城南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競爭、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協助和參與該轄區內省、陽江市、陽春市有關部門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18、執法三股:負責承辦、查處河西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承辦、查處河西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競爭、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協助和參與該轄區內省、陽江市、陽春市有關部門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19、執法四股:負責承辦、查處潭水、崗美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承辦、查處潭水、崗美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競爭、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協助和參與該轄區內省、陽江市、陽春市有關部門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20、執法五股:負責承辦、查處三甲、八甲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承辦、查處三甲、八甲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競爭、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協助和參與該轄區內省、陽江市、陽春市有關部門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21、執法六股:負責承辦、查處春灣、松柏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承辦、查處春灣、松柏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競爭、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協助和參與該轄區內省、陽江市、陽春市有關部門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22、執法七股:負責承辦、查處合水、陂面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承辦、查處合水、陂面市場監督管理所轄區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競爭、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協助和參與該轄區內省、陽江市、陽春市有關部門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現任領導
陽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兵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