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地震局

陽春市地震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我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防震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地震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春市地震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承擔本級政府防震減災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開展相關的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三)管理地震監測和群測群防工作。編制全市地震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震台站(網)、監測重點項目、地震監測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及技術管理;負責調查處理地震巨觀異常事件,平息地震謠言。
(四)負責震情速報、災情速報和震後趨勢判定的管理;依法承擔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指導鄉鎮(街道)、有關單位的地震監測有關工作;負責地震監測技術及標準的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
(五)管理本地區地震動參數區劃、烈度區劃以及震害預測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核准審定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水庫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參與災區重建規劃編制工作;保護典型地震遺址、遺蹟。
(六)指導和監督地震應急工作。負責指導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與實施;負責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設定管理;參與陽春市應急救援隊伍日常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對有感以上地震進行現場災害調查及巨觀異常調查;承擔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有關工作。
(七)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有關單位做好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
(八)推進本地地震科技現代化;負責地震科技計畫項目的論證、審核、推薦、登記、立項工作以及組織實施;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地震科技成果及推廣;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工作與交流;指導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學會、協會工作。
(九)管理本地方地震台站,協助轄區內專業地震台站開展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地震部門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地震局設3個正股級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黨務、安全保衛、保密、新聞宣傳、督辦、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婦女、共青團和廉政、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管理監督地震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承擔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日常工作,參與救災指揮部有關工作。
(二)地震監測與應急股。
負責地震監測、地震信息資料的有關工作;負責震情速報和震後趨勢判定的管理;依法承擔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指導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與實施;負責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設定管理;參與陽春市應急救援隊日常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對有感以上地震進行現場災害調查及巨觀地震烈度調查;負責指導、協調、檢查鄉鎮(街道)與本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負責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平息地震謠言;保護典型地震遺址、遺蹟。
(三)震害防禦與法規股。
監督檢查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依法開展執法檢查;擬訂我市防震減災工作規範性檔案和防震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災區重建規劃編制工作;承擔本級政府防震減災監督管理的職責;管理本地區地震動參數區劃、烈度區劃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核准審定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負責地震科技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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