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監察局

陽山縣監察局

陽山縣監察局是陽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中共陽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山縣監察局
  • 職能:履行紀檢、監察兩種職能
  • 地區:陽山縣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中共陽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與陽山縣監察局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種職能,實行在縣委縣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領導下進行工作的雙重領導體制。主要職責是: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貫徹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協助縣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協調全縣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成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省、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檢查並處理縣委、縣政府各部門、各基層黨組織和縣管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三)負責查處縣政府各部門及其他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領導成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和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四)負責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政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
(五)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擬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關規定。
(六)負責抓好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及其綜合治理工作。
(七)負責與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共同管理紀檢、監察幹部,審核各鄉鎮紀委領導班子以及縣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以及縣直單位紀檢機構領導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縣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小汽車定編管理和公路“三亂”治理、督察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一)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
(二)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檔案印發、機要通信、保密檔案、人事工資、財務等行政事務、接待以及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四)負責對上級和本委(局)重要工作部署、決定事項、領導批辦事項以及重要案件等的督促檢查。
(五)編髮紀檢監察工作信息。
二、信訪室
(一)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事項。
(二)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
(三)調查了解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核查重要信訪案件線索。
(四)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
(五)督促、催辦轉請下級紀委、監察部門承辦的控告、申訴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
(六)編報重要信訪信息。
(七)承辦本委(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紀檢監察室
(一)負責承辦縣內黨組織、黨員、幹部、國家公務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重大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
(二)指導、協調聯繫各鎮(鄉)紀委、派駐機構的案件檢查工作。
(三)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全縣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情況。
(四)承辦本委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一)負責監督檢查和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二)組織全縣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和檢查活動。
(三)負責牽頭與有關部門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預防、治理腐敗工作以及建立廉政檔案工作。
(四)負責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宣傳教育室
(一)宣傳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
(二)負責相關的新聞報導工作。
(三)負責反腐倡廉黨紀政紀條規教育。
(四)負責廉政文化建設工作。
(五)擬定並組織實施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計畫。
(六)開展調查研究並擬定有關規定、制度以及紀檢監察理論研究。
(七)負責紀檢、監察報刊及學習資料征訂和發放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室
(一)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組織全縣性或重要的專項執法監察活動;
(三)參與查處行政監察對象失職、瀆職和重大責任事故的案件。
(四)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的投訴。
(五)檢查、調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
(六)根據檢查或者調查結果,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依法依紀提出處理或者改進建議。
(七)指導全縣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制定、實施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計畫,向縣監察機關、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報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八)總結、宣傳和推廣運行高效的行政管理經驗。
(九)辦理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和其他涉及機關效能的事項。
(十)承辦本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案件審理室
(一)審理呈報上級審批的案件和本委(局)檢查處理以及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
(二)審理按規定範圍審核備案的案件。
(三)審理複議和複查的案件;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四)負責對受處分人員的回訪教育,辦理行政處分的解除手續。
(五)承辦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六)承辦委、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小汽車定編辦公室(陽山縣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負責全縣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小汽車定編審核、呈報、年度審核、過戶、報廢、補征等編後管理工作。
(二)查處違反小汽車定編管理規定的工作。
(三)承擔縣人民政府查禁公路“三亂”小組的日常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公路“三亂”治理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預防腐敗室
(一)承擔縣預防腐敗局相關日常工作,並負責全縣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二) 負責全縣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檢查指導、對外交流和理論研究等工作;
(三)承擔縣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深入推進全縣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四)協調指導全縣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防治腐敗工作;
(五)協調開展全縣商業賄賂源頭治理工作,推進廉潔城鄉建設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六)開展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廉潔性評估,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和制度創新;
(七)組織對重要領域中與腐敗有關的各種信息的採集、分析,負責與公檢法、銀行等部門建立預防腐敗信息共享機制;
(八)研究建立腐敗預警機制、腐敗高風險分析識別機制和反映腐敗現狀的指標體系;
(九)承辦縣紀委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