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首屆“陽光中國獎”頒獎典禮在北京大學隆重舉行。該獎項由北京大學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發起設立,獎勵在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有重要貢獻的各級行政機關、媒體和公民。
“陽光中國獎”共設3個單項獎:陽光政府獎、公民行動獎和媒體貢獻獎。
獲得首屆“陽光政府獎”的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政府;獲得“公民行動獎”的是環保公益人士馬軍。獲得“媒體貢獻獎”的是《人民日報》、《法制日報》和《新京報》。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羅豪才宣讀了《法制日報》的獲獎理由:“《法制日報》政府信息公開報導內容全面,報導深入,重點突出。涉及到信息公開各方面的重要問題,包括三公經費、政務公開以及環境保護、食品安全、慈善組織監管等各個領域;同時,對全國各地實踐均有關注。報導中,對60%以上的熱點事件進行了深入的跟蹤,結合法律規範,給出專家評論意見。其中16篇報導對政府不作為進行了監督和批評,尤為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