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世成,男,漢族,1962年12月生,湖南邵陽人,大學學歷,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西藏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22年3月,陸世成(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世成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邵陽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6年8月至1995年12月,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師範學校教師;
1995年12月至1998年8月,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師範學校辦公室副主任;
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師範學校辦公室主任;
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中等專業學校副校長;
2002年1月至2002年5月,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級幹部;
2002年5月至2007年4月,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長;
2007年4月至2009年12月,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
2009年12月至2015年6月,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院長;
2015年6月至2021年8月,西藏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21年9月免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9月22日,據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陸世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投案自首,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事件過程
陸世成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親清不分,大肆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追求低級趣味,熱衷“帶彩”打麻將;將手中的權力異化為謀利工具,在承攬工程項目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事件結果
陸世成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陸世成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決定逮捕
陸世成(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陸世成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2年3月,陸世成(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陸世成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拉薩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陸世成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通報
2022年12月,西藏自治區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自治區教育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陸世成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帶彩”打麻將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陸世成先後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禮品、禮金折合總計237.88萬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並飲用高檔白酒;安排私營企業主為其購買高檔酒、手機、手錶等物品,相關費用總計39.92萬元均由私營企業主承擔;長期與私營企業主“帶彩”打麻將。陸世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陸世成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