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智炳

陶智炳

陶智炳,男,漢族,1969年12月出生,台州椒江人,1987年12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委常委、台州大陳島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

2022年4月,陶智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智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台州椒江
  • 出生日期:1969年12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歷任海門海運公司員工、團委幹事、副書記、書記;
椒江團區委青少年宮幹部、辦公室負責人;
椒江團區委副書記;
椒江區葭沚街道黨委委員(組織);
椒江區葭沚街道黨委副書記(政法);
椒江區葭沚街道黨委副書記(政法)、政協工委主任;
椒江區葭沚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椒江濱海工業區塊管委會(椒江浙江化學原料藥基地建設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正科級);
椒江區海門街道黨工委書記,椒江濱海工業區塊管委會(椒江浙江化學原料藥基地建設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2012.01兼任區委委員);
椒江區委委員,海門街道黨工委書記;
椒江區委委員,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椒江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台州灣集聚區椒江分區管委會(浙江台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管委會)黨工委書記;
椒江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台州灣集聚區椒江分區管委會(浙江台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管委會)黨工委書記;
椒江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台州灣集聚區椒江分區管委會(浙江台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管委會)黨工委書記,台州大陳島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1月19日,據清廉浙江訊息,台州市椒江區委常委、台州大陳島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陶智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台州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3年至2021年,陶智炳在擔任台州市椒江區海門街道黨工委書記,椒江區委常委、副區長,台州大陳島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某塑膠托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等5人所送軟中華香菸、南京九五至尊香菸、黃鶴樓1916香菸共215條,玉質手鐲3隻,蘋果牌筆記本電腦、手機、平板電腦各1台,微星牌筆記本電腦1台,定製西裝、襯衫等禮品,以及禮金9萬元。2013年至2020年,陶智炳多次到杭州、上海等地娛樂場所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異性有償陪侍。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28日,據清廉浙江訊息,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台州市紀委市監委對台州市椒江區委原常委、台州大陳島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原黨工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陶智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陶智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忘卻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贓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肆無忌憚收受禮品禮金;廉潔意識淡薄,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漠視工作紀律,擅權妄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影響惡劣;甘於被“圍獵”,樂於被收買,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斂財的工具,大小通吃,貪婪無度。
陶智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台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台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陶智炳開除黨籍處分;由台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22年5月9日,據浙江日報訊息,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台州市椒江區委原常委、台州大陳島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原黨工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陶智炳作出逮捕決定。陶智炳涉嫌受賄一案,由台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2年9月,浙江省紀委監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包括:台州市椒江區委原常委、台州大陳島開發建設管委會原黨工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陶智炳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安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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