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國稅局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陵水黎族自治縣國稅局
  • 地點:陵水黎族自治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辦稅指南,服務公約,

主要職能

(一)稅收征管範圍
縣國稅系統主要負責下列稅種的徵收和管理:
1.增值稅,其徵稅範圍包括:生產、批發、零售和進口貨物的行為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2.消費稅,其徵稅範圍包括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煙、灑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髮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機車、小汽車等應稅消費品行為。
3.中央營業稅,其徵稅範圍僅限於對金融保險企業的營業收入徵稅。
4.企業所得稅,其徵稅範圍包括取得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組織。
5.利息個人所得稅,其徵收範圍僅限於對居民個人在金融機構儲蓄存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辦稅指南

辦稅指南之一 開業稅務登記
一、登記時限
二、應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工商登記表複印件;
2、有關機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檔案及其他核准執業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
3、有關契約、章程、協定書(個體工商戶、外國獨資企業除外);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及複印件,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照片三張;
5、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董事會成員名單(適用內資企業);
6、核准開業通知書(適用個體工商戶);
7、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頒發的“批准證書”複印件(適用外資企業);
8、銀行賬號證明;
9、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複印件(個體工商戶除外);
10、住所或經營場所的證明(外資企業除外);
11、委託代理協定書複印件(僅適用於委託稅務代理的單位);
12、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三、辦理程式
1、納稅人到“稅務登記”視窗領取《稅務登記表》,按要求如實填寫後,連同資料一起報送稅務登記視窗辦理稅務登記受理手續。
2、稅務登記視窗受理、審閱填報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資料是否齊全。符合條件的,制發《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交納稅人。
3、稅務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管理服務分局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給予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4、納稅人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在稅務登記視窗領取稅務登記證件。
辦稅指南之二 變更稅務登記
一、登記時限
凡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之日起30日內,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國稅機關稅務登記視窗辦理變更手續。
二、應提交的資料
1、變更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
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批准檔案;
4、原《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5、變更法人代表時,應提供新的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辦理程式
1、到主管國稅機關稅務登記視窗領取《稅務登記變更表》,如實填寫後,連同資料一併報送稅務登記視窗;
2、稅務登記視窗受理後,制發《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交納稅人。然後將表及資料傳遞給管理服務分局。
3、管理服務分局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給予變更稅務登記。
4、納稅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到稅務登記視窗領取稅務登記證。
辦稅指南之三 停業、復業登記
實行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業戶,當其在營業執照核准期限內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變更停業登記。
納稅人需要復業的,應在核准停業期限內,憑《復業單證領取表》領取稅務機關封存的有關證件資料;對於在停業期限內未進行復業登記的納稅人,稅務登記管理部門在應核准停業期限滿後的次日起自動恢復其為開業狀態。
一、應提交的資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停業的檔案(內資企業適用);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求停業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停業檔案;
3、主管稅務機關原發放的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票領購簿》及領用的發票;
4、停業登記申請表;
5、上月或最近期間交納稅款的完稅憑證;
6、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證件。
二、辦理程式
1、稅務機關稅務登記管理崗根據納稅人書面申請,向納稅人發放《停業登記表》,由納稅人填寫完畢後,進行審核。表格填寫正確、提交資料齊全,審核後符合要求的,制發《稅務文書領取單》交納稅人並將《停業登記表》等資料移送徵收部門(崗)、發票繳銷人員(崗)和稽查人員(崗)。
2、徵收部門(崗)辦理結清稅證明,發票管理(崗)辦理封發票事宜,稽查人員(崗)辦理在查案件的結案事宜,簽署意見後,將《停業登記表》等資料移送稅務登記審核崗核准其停業申請,制發《核准停業通知書》和《復業單證領取表》移交稅務登記崗並輸入電腦。受理時間為15天內完成。
3、納稅人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在稅務登記管理崗領取《核准停業通知書》和《復業單證領取表》。
辦稅指南之四 註銷稅務登記
當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或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以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一、註銷登記的時間
1、當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2、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3、納稅人因生產經營場所變動而涉及到改變主管國稅機關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前,或者生產經營地點變動前,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開業登記。
4、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消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撤消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二、應提交的資料
1、主管部門或董事會的決議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2、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放的吊銷決定;
3、主管稅務機關原發放的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4、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證件。
三、辦理程式
1、稅務登記管理崗根據納稅人的書面申請,發放《註銷稅務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由納稅人填寫完畢後受理崗審核,符合條件的制發《稅務文書領取單》,並將《《註銷稅務登記審批表》移送徵收部門(崗)、發票繳銷人員(崗)和稽查人員(崗)。
2、徵收部門(崗)結清稅款、滯納金,發票管理(崗)辦理收繳發票事宜,稽查人員(崗)辦理在查案件的結案事宜,簽署意見後,將《註銷稅務登記審批表》移送稅務登記審核崗,核准其註銷申請,制發《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並錄入電腦,受理時間為15天內完成。
3、納稅人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在稅務登記管理崗領取《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辦稅指南之五 普通發票領購
尊敬的納稅人:
當你需要領購發票時,請到“發票發售”視窗辦理髮票領購手續。
一、發票領購申請
1、在“發票發售”崗位領取並填寫《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
2、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領票人1寸照片二張,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3、“審批崗位”經辦人審批後發給《發票領購簿》和《發票領購證》。
二、發票領購
1、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發票領購證》、《發票領取申請審批表》到發票發售視窗領取發票;
2、納稅人需續領發票時按以舊換新的方式在“發票發售”視窗辦理;
3、需變更發票領購種類或增加發票數量,憑《發票領購證》、《發票領購簿》到“發票審批”崗位辦理。
辦稅指南之六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
尊敬的納稅人:
當你在新辦稅務登記需要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請你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提出申請;如果原屬於小規模企業的,其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在次年1月底前申請。
一、申請時需要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及複印件各一份;
2、有關契約、章程、協定書各一份;
3、銀行賬號證明及資格證明各一份;
4、會計人員會計證及複印件一份;
5、企業財務處理辦法一份;
6、住所或經營場所證明一份;
7、屬分支機構的應提供總機構一般納稅人認定證件複印件以及總機構同意其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證明各一份;
8、原屬於小規模企業申請的應報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及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報告各一份。
二、辦理程式
1、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室)“涉稅文書受理”崗位領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法定代表人簡歷表》如實填寫後連同需要提供的資料一併報送“涉稅文書受理”崗位,受理後制發《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交納稅人。
2、由“稅務文書受理”崗位送主管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報市局審批同意後,納稅人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到“涉稅文書受理”崗領取已審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辦稅指南之七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到“發票開具”崗位辦理。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2、購貨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3、《購銷契約書》;
4、企業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二、辦理程式
1、持上述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室)“發票開具”崗位領取《代(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審批表》,如實填寫後,加蓋公章或法人印章,連同資料一併交“發票開具”崗位受理,受理後制發《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交納稅人。
2、由“發票開具”崗位報有關領導審核同意後,納稅人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領取《代(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審批表》在“申報徵收”崗位開具完稅證並繳納稅款後由“發票開具”崗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附註:
小規模商業企業徵收率為4%;小規模工業企業(含加工、修理、修配)徵收率為6%;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徵收率);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徵收率。
辦稅指南之八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業務需要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請到“發票審批”崗位辦理領購手續。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申請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印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2、企業《購銷契約》複印件;
3、領購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
(二)辦理程式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憑以上資料在“發票發售”崗位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申請書》、《納稅人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台賬》,如實填寫後連同資料報送“發票發售”崗位受理,受理後制發《稅務文書領取通知書》交納稅人。
2、由“發票發售”崗位審核報領導批准後,核發《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
3、納稅人憑《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
如實填寫《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單》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在“發票發售”崗位領購專用發票。
辦稅指南之九 增值稅納稅申報
納稅人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後,應從辦理稅務登記的次月起,在每月的10號前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納稅申報”崗位辦理納稅申報手續(申報期限的最後一天遇法定公休、節假日,可以在法定節假期結束後順延1天)。
一、申報時需要報送資料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三)》;
5、《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四)》;
7、損益表;
8、成品油購銷存情況明細表(適用從事石油製品銷售的納稅人);
9、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抵扣憑證;
10、工業企業取得的除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外的其他抵扣憑證對應的入庫單,商業企業取得的除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外的其他抵扣憑證所對應的付款憑證;
11、企業開設的全部存款賬戶的銀行對賬單
12、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清單(適用取得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13、企業經營貨物購銷月報表(適用取得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14、企業季度財務報表及說明(季度終了後報送);
1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發票領、用、存月報表》;
3、《分支機構銷售明細表》;
4、會計報表(季報)及說明材料; 5、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它有關資料。
二、辦理程式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如實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各類附表,除《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清單》由稅務機關認證系統產生及抵扣聯由納稅人從銷貨方取得外,其他報表由納稅人按要求填寫。
2、持申報資料一式二份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室)“納稅申報”崗位受理審核後簽名蓋章,一份退給納稅人,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保存。如果是通過代理申報的,可由代理機構辦理。
3、“納稅申報”崗位經辦人受理審核無誤後,開具《稅收通知繳款書》交納稅人辦理繳納稅款手續。
(二)小規模納稅人
1、如實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和本企業相關的附列資料;
2、持《增值稅納稅申報》(一式二份)及附列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室)“納稅申報”崗位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如果是通過代理申報的,可由代理機構辦理。
3、“納稅申報”崗位經辦人受理審核無誤後簽名蓋章退一份給納稅人,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存檔,並由崗位經辦人員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交給納稅人辦理繳納稅款手續

服務公約

1、服務承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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