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惠明(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執法監察隊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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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明,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廣東惠陽人,本科學歷,1981年1月參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隊隊長。

2023年10月,陳惠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惠明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省惠陽區
  • 出生日期:1962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惠東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股股長,黨組成員、執法監察隊隊長;惠東縣自然資源局三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31日,據惠東清風訊息,原惠東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隊隊長陳惠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惠東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廣東惠東縣委批准,惠東縣紀委監委對原惠東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隊隊長陳惠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惠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畫生育;利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衛片執法檢查、工程項目推進、契約款項支付、土地使用權辦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惠明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惠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惠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惠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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