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尉(浙江省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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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尉,男,漢族,浙江海寧人,1971年5月出生,1992年8月參加工作,201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20年12月,陳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免職,解除勞動契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尉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海寧
  • 出生日期:1971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開除黨籍,依法受審,

人物履歷

1992.08-1996.10 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管理科工作人員
1996.10-2005.8 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管理科科長
2005.8-2008.04 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
2008.04-2009.03 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其中2008.12開始擔任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
2009.03-2017.01 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
2017.01- 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20.12 被開除黨籍,免職,解除勞動契約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9月15日,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寧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海寧市紀委市監委對海寧市工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陳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陳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娛樂活動安排;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
陳尉身為中共黨員,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尉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受審

2020年12月10日,陳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1年3月16日,法院公開宣判,陳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價值185.62萬元,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2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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