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娜(吉林省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開發利用和所有者權益科原科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50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陳娜,女,漢族,1971年7月出生,吉林公主嶺人,1988年12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曾任吉林省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開發利用和所有者權益科科員。

2022年7月,陳娜被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娜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1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監察調查,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

1993年9月,任公主嶺市土地局土地管理總站科員;
2007年9月,任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利用科科員;
2019年5月,任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開發利用和所有者權益科科員。

人物事件

監察調查

2022年2月訊息: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開發利用和所有者權益科科員陳娜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

開除公職

經查,陳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涉嫌行賄犯罪。陳娜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毫無理想信念,不知敬畏,膽大妄為,生活奢靡,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斂財,是“小官巨貪”的典型,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極其惡劣,情節極其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經公主嶺市監委研究,決定給予陳娜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