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平(西藏自治區山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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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平,曾任西藏自治區山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22年2月,山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陳國平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國平
  • 主要榮譽:2019年被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基層工作者”稱號
所獲榮譽,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提起公訴,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基層工作者”稱號。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2月,陳國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經查,陳國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收受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旅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函詢問題;違規占用單位周轉房;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追求低級趣味,參與“帶彩”性質的娛樂活動;設立並使用“小金庫”;通過虛開發票、虛假平賬等方式侵吞公款;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承攬項目,收受財物。
 陳國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南市委批准,決定由山南市紀委給予陳國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山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決定逮捕

2022年2月,山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陳國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2年4月,山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陳國平(正處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山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山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國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山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國平利用擔任原山南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黨組書記、副局長,山南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山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騙取單位公款,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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