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地方稅務局1994年11月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稅務局在各地的直屬稅務機構和地方稅務局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組建陝西省地方各級稅務機構的通知》,設8個處室、設立省局直屬機構直屬徵收分局及駐地、市徵收處。1998年8月,為了加強地方稅務工作,全省地稅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0年8月,陝西省地稅局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地方稅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進行機構改革。省局內設10個職能處室,設立省局直屬徵收分局和省稽查局兩個直屬機構。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陝西省稅務局掛牌儀式在西安市舉行,國稅局、地稅局合併。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陝西省地方稅務局
- 總部地點:陝西省
- 成立時間:不詳
- 經營範圍:地方稅務
機構設定
內設處室
-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賬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
-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和系統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培養、選拔、交流、任免等具體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目標責任制及考核、獎懲工作;調查研究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編制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局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和協調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 政策法規處 負責地方稅政調查研究,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的有關問題,提供稅制改革建議方案;擬定地方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辦理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
- 徵收管理處 負責稅收征管法及其細則的貫徹執行;研究制定有關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地方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管理;負責征管質量考核;指導對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的稅收管理;負責普通發貨票管理、印製及定點印刷廠的印製資格審批。
- 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中的管理、解釋和調研工作;草擬有關實施細則和補充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集體企業及私營企業財務工作;審批省屬集體企業財務方面的有關事項;辦理有關稅收減免具體事項。
- 財產行為稅管理處 負責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遺產和贈予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筵席稅、土地增值稅政策執行中的管理、解釋和調研工作;草擬有關實施細則和補充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 農業稅管理處(農業稅徵收管理局) 負責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定及實施細則;監督農業稅收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農業稅收計畫的編制和分配;負責農稅資源普查和統計、分析工作,編制各類農業稅收報表,提供有關農稅工作信息;負責農稅票證的印製和管理;辦理農業稅收減免具體事項;管理農業稅專項資金和裝備。
- 基金管理處 負責省政府決定徵收的各類基金及社會保障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定及實施細則,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下達各項基金及社保費的徵收計畫。
地市局情況
直屬機構
- 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副廳級建制。
- 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正處級建制。
主要職能
- 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管理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二)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稅收政策調研及稅法宣傳工作。
- 負責全省地方稅的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省政府指定的各種基金的徵收管理。處理在稅收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
- 負責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
-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稽查工作,查處違反稅法行為。管理地方稅務票證,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 依照稅法規定辦理地方稅稅率調整及減免有關事宜,管理集體企業財務和私營企業財務會計工作。
- 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畫,並考核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各類地方稅收報表,提供各類稅收信息。
- 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經費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地方稅務系統國家公務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
-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負責省以下地方稅務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