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黨附益是兩漢時期刑法方面的新罪名,依《阿黨附益法》給予刑事處罰。 屬官與諸侯王結成私黨,構成阿黨罪。“諸侯有罪,傅相不舉奏,為阿黨”。為諸侯王圖謀不法利益,構成附益罪。均依《阿黨附益法》給予刑事處罰。(《漢書》卷十四《諸侯王表》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