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玉什通姦案,發生於180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玉什通姦案
- 發生時間:1802年
- 發生時期:嘉慶七年
- 涉及人物:阿玉什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嘉慶七年(公元1802年)。案情如下:阿玉什系京口副都統,與家人王添幅之妻喬氏通姦,被王添幅撞見,一時氣忿,將喬氏扎死。福昌等人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將阿玉什發新疆效力。按照大清律例,“平人奸所獲奸,將姦婦殺死,姦夫應抉絞監候”,因而嘉慶帝認為對阿玉什的處理失之輕縱。但“姑念阿玉什之父伊陛阿前在伊犁軍營陣亡,伊母孀居守節,情殊可憫。阿玉什著即照福昌等所擬,發往新疆效力贖罪,此系格外施恩,嗣後如有大員不顧廉恥,與僕婦通姦釀命者,竟當照平人一例定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