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方斯·馬里·馬塞蘭·托馬·貝朗熱

阿爾方斯·馬里·馬塞蘭·托馬·貝朗熱是法國法官、法學家。

阿爾方斯·馬里·馬塞蘭·托馬·貝朗熱,法國法官、法學家。生於瓦朗斯。第一帝國時期曾任格勒諾布爾總檢察長。波旁王朝復辟後辭職。撰文反對復辟王朝設立的特別法庭,要求實行陪審團審判。1828年當選為眾議員。1831年起任最高法院法官,參與修訂刑法典(1835年公布)。第二共和國期間任布爾日高等法院院長,審查對政治案件的審判。後任最高法院庭長,直至1860年退休。主張以人道主義原則改革法律和訴訟程式。著有《論刑罰——法國和英國監獄制度比較》、《論法國的刑事審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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