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切·迪待克】維吾爾語音譯,意為“男僕”和“女僕”。
解放前,維吾爾族一些地區社會最下層的奴僕。一般較大的地主莊園都有一定數量的“阿爾切”和“迪待克”。其來源有:世襲者。即祖父母和父母是阿爾切或迪侍克,其子女也是,一般稱土胡麻阿爾切或土胡麻迪待克,“土胡”,世襲之意。出賣者。即由家長賣給莊園主以及迫予生活而投奔莊園主家和從小收養的。阿爾切和迪待克在地主莊園的地位最為卑下,主要從事背水、劈柴、燒火、打饢、做飯、餵牛、擠奶等勤雜事務和放牧、照管果園、種菜等繁重的勞動,稍不稱心,就遭打罵。有些迪待克被迫令做小妾,不久又被遺棄。就是名字,也在其後加上“瘸子”“禿頭”“斜眼”“穿牙”等諱名甚至直呼“苦爾”(“奴隸”之意)。直到解放後,才獲翻身,過上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