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批准的《阿拉善盟機構改革方案》和阿拉善盟印發的《阿拉善盟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是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阿拉善盟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牌子,歸口盟委統戰部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
  • 機構隸屬: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民族事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相關決策部署,組織實施自治區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組織開展民族理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調查研究。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貫徹落實。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監督辦理涉及少數民族權益的事項,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參與協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三)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參與協調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等有關工作。對旗區民族工作和蒙古語文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監督檢查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定全盟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五)指導各級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盟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
(六)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研究、發展、搶救、保護、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譯、出版、報刊、廣播影視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依規承擔蒙古語言文字規範化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對外宣傳工作。
(八)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信訪、財務、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規負責重大慶典、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承辦。實施推動盟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制度,負責聯繫兼職委員單位的相關工作。負責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民委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聯繫少數民族幹部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紀檢、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民族工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依規承辦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民族團結進步表彰的具體工作。指導和協調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管理工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承辦民族成份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民族工作的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研究民族關係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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