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水利局

阿巴嘎旗水利局

阿巴嘎旗水利局,是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巴嘎旗水利局
  • 辦公地址:阿巴嘎旗別力古台鎮新區林水綜合樓三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水利方面法律法規政策,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旗水利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旗水資源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旗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旗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蘇木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提出國家、自治區、盟級和旗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項目。
  (四)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五)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旗級水資源監測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旗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八)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旗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全旗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全旗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九)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和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工程的驗收。實施全旗水旱災害防禦工程。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旗級立項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
  (十一)指導農村牧區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牧區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牧區電氣化工作。
  (十二)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旗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檢查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牧區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全旗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落實水利行業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科技相關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旗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旗交通運輸局、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旗水利局負責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旗自然資源局負責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旗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的管理。由旗水利局牽頭,會同旗自然資源局、旗交通運輸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蘇木鄉鎮非運輸船舶由旗政府、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參照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監管的相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園林水域安全監管。
  2.與旗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旗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落實洪水乾旱災害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商旗應急管理局以旗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旗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旗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協調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旗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做好自治區和盟委、行署及旗委、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協調指導水利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兩個部門共同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

領導分工

 達來(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王德義(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組織、紀檢、水庫、防汛、水旱災害、山洪預警預報、水利工程質檢,水庫項目、沙源治理工程項目工作。
  哈斯巴特爾(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黨建、機關黨支部、政法、維穩、信訪、安全生產、農民工保障、水利工程運行管理、飲水安全項目、牧區現代化項目工作。
  文寶(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宣傳、統戰,水資源、水土保持、河湖審批,辦公室、人事、統計、財務、生態治理項目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阿巴嘎旗水利局設兩個股室,分別為水利工程計畫建設管理股、水政河湖管理股。兩個二級單位,分別是阿巴嘎旗水利事業發展中心、阿巴嘎旗水利工程工作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