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生育二(多)胎的申請辦理需符合《阿壩州實施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變通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且戶籍在本縣的育齡夫婦。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阿壩州生育二(多)胎的申請辦理指南
- 收費情況:不收費
- 辦理時限:90個工作日
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式,
申請條件
符合《阿壩州實施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變通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且戶籍在本縣的育齡夫婦
申報材料
夫妻申請,戶口簿、身份證、結(離、判決離)婚證件和所需證明的輔助材料。
辦理程式
(一)夫妻雙方向所在單位或村(居)居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或村(居)委員會核實並簽具意見,報送所在鎮鄉人民政府計生辦。
(二)鎮鄉計生辦在接到本人申請的60日內完成申請對象的調查、核實,填報《再生育申請審批表》綜合材料,並由村、鎮鄉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縣人口計生局。
(三)縣人口計生局政策法規股在30日內對報送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後提交縣人口計生局再生育審批領導小組討論,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書面意見和公示反饋意見。
(四)縣人口計生局委託鎮鄉計生辦將生育批准或不批准決定書送達本人簽收,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在懷孕後三個月內憑批准生育決定書和送達公示反饋意見表到縣人口計生局辦理再生育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