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阿合奇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監督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研究。
(二)統籌推動發展阿合奇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相關管理工作。
(八)負責阿合奇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自治區、自治州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阿合奇縣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自治區、自治州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套用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阿合奇縣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阿合奇縣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有關畜牧獸醫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負責畜牧業、獸藥和獸醫器械行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監督管理。
(十五)貫徹落實畜牧業、獸藥和獸醫器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動物疫病防治、檢疫監督、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的政策法規,擬訂發展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十六)執行畜牧業、獸醫器械行業、動物疫病防治、動物衛生、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十七)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種畜禽管理及良種推廣利用、標準化規模化生產、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畜牧設施裝備現代化。
(十八)指導飼草良種體系建設、飼草生產加工流通、草牧業轉型升級、農牧交錯帶產業結構調整。
(十九)負責動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疫病監測和風險評估,監督指導動物疫情撲滅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應急管理。
(二十)負責獸醫醫政監督管理,負責獸醫相關人員、獸醫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承擔畜牧獸醫體系建設工作。
(二十一)負責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動物衛生監督分級管理工作。
(二十二)實施獸醫生物製品、動物病原微生物和實驗室生物安全分級管理,負責獸醫實驗室考核評估。
(二十三)負責獸藥及獸醫器械、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二十四)提出畜牧獸醫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負責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與改革。負責組織畜牧行業科技培訓。
(二十五)組織畜禽養殖、屠宰、飼料飼草生產等牧情調度承擔畜牧業綜合生產形勢分析和畜牧獸醫行業統計有關工作。組織畜牧業產品供求信息、價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擬訂畜牧業發展規劃;提出相關投資項目需求和財政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十六)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負行業監管(行業主管)職責,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二十七)完成阿合奇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八)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推進畜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勞動生產率、資源利用率畜禽生產率,提升畜產品有效供給能力,提升畜牧業綠色發展水平,加快推進畜牧業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畜牧業投入品、生鮮乳和畜禽養殖、屠宰等各環節監督管理和動物疫病防控,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和重大動物疫病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落實放管服要求,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自治區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簡化畜牧獸醫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程式及要求。
(二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與阿合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阿合奇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畜品從種養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阿合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阿合奇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植物疫病防控。
3、阿合奇縣農業農村局與阿合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阿合奇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阿合奇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
阿合奇縣農牧業科技示範園
阿合奇縣農村能源環境保護站
阿合奇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動物衛生監督所
畜牧獸醫站
畜禽改良站
現任領導
阿合奇縣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局)副局長:劉金福
阿合奇縣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局)主任科員:蔡志寬
阿合奇縣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局)副主任科員:魏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