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區生態環境局

阿勒泰市環境保護局,正縣級建制,市環保局是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勒泰市環境保護局
  • 地點:阿勒泰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管轄區域,名字由來,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阿勒泰市

名字由來

阿勒泰是蒙語、黃金之意。因阿爾泰山產黃金,阿爾泰山由此而得名。阿勒泰市地處阿爾泰山之陽,因山得名。1913年設定承化縣佐;1921年始設承化縣;1953年改稱阿泰縣;1954年改稱阿勒泰縣;1984年撤銷阿勒泰縣,改置阿勒泰市。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阿勒泰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阿市黨發〔2002〕17號),設定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市環保局是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監督檢查轄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
阿勒泰市環保局
(二)負責編制本市環境保護規劃、計畫,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參與制定本市經濟發展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和區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
按照《技術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和審批許可權、程式以及自治區有關規定,負責本市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組織全市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同時負責“三同時”監督管理和項目竣工驗收。受上級環保局的委託,對管理許可權以外的建設項目“三同時”進行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
(五)環境監理工作
負責本轄區範圍內的環境監理工作,徵收自治區和地州徵收範圍以外所有排污單位和個人的排污費。
(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
污染源限期治理計畫的監督執行,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的實施、排放污染物的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行,按照排污費徵收管理的範圍進行管理。
(七)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本轄區內生態環境統一監督管理。
(八)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九)負責本市環境污染事故、糾紛處理和信訪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環保局行政編制*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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