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中國國家政策導向與社會公眾對安全防護重視程度不斷加強,工作服也從一種“簡樸”的勞動保護用品,逐漸轉變成了一種為了保護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備給勞動者個人使用的具有勞動安全防護功能的防護用品。不過,對於防護服裝而言,目前雖然具有隔熱防護功能的面料、服裝等品種層出不窮,但在市場上產品質量卻良莠不齊。
一直以來,業內尚無類似防護服裝產品在作業中面對各種熱源(接觸熱、對流熱、輻射熱)對人員造成的傷害進行防護的標準要求。截止2020年,僅有中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
消防員隔熱防護服》(GA 634-2015)對消防員在滅火過程中所穿著的不與火焰接觸的,避免在火場受到較強熱輻射侵害時穿著的隔熱服進行規範,但由於消防工作的特殊性(長時間,高熱通量暴露,作業強度大,使用者身體素質優異),通常來說,消防隔熱服並不適用於一般作業人群的日常穿用。
中國與民用防護隔熱功能型服裝相關的標準主要有《防護服裝 阻燃防護 第1部分:阻燃服》(GB 8965. 1-2009)和《防護服裝 阻燃防護 第2部分:焊接服》(GB 8965. 2-2009)等,但這些標準尚不能滿足現階段中國相關行業對專一隔熱防護服規範的迫切需求。為此,根據《關於下達2015年第三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國標委綜合(2015) 73號]相關要求,制定了國家標準《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
制定依據
《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修訂過程中參考了部分國際標準和國際標準化組織(如EN、ISO)相關標準,具體如下:服裝隔熱性能技術要求參考了《防護服裝火焰和熱防護最低要求》(EN ISO 11612:2015);對服裝工效學要求和測試部分參考了《防護服一般要求》(EN ISO 13688:2013)標準中相關內容;對面料的耐對流熱測試方法參考了《阻燃和熱防護服-火焰接觸條件下熱傳遞性能的測試》(ISO 1951:2016);對面料耐接觸熱性能的測試參考了《阻燃和熱防護服-熱接觸條件下熱傳遞性能的測試第1部分:熱汽缸法》(ISO 12127-1:2015);對材料耐輻射熱性能的測試方法參考了《防護服裝-火焰和熱防護-測試方法:材料和材料組合在輻射熱條件下性能的評價方法》(ISO 6942:2002)。
編制進程
2016年3月16日,國家標準計畫《防護服裝―隔熱服》(20154183-Q-450)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應急管理部組織起草。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8年9月26至10月22,《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進行擬通過投票,通過率97.96%。
2019年12月31日,《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由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歸口於應急管理部。
2020年7月1日,《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實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陝西元豐紡織技術研究有限公司、深圳優普泰服裝科技有限公司、美利肯商貿(上海)有限公司、
浙江藍天海紡織服飾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楊文芬、劉基、張瑩、陳明青、羅穆夏、李叔隆、吳銀。
標準目次
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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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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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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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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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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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檢驗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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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標識、包裝及儲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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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附錄)對流熱傳導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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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規範性附錄)輻射熱傳導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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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規範性附錄)接觸熱傳導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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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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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規定了隔熱服的技術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及儲存。
《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適用於作業人員為了避免環境中高溫物體和高溫熱源所產生的接觸熱、對流熱和輻射熱造成的傷害所使用的防護服。該標準不適用於消防用隔熱服和熔融金屬及焊接用防護服。
相對於火災救援、焊接明火等嚴苛條件下對身體的防護,該標準適用於舒適度較低條件下需要隔熱防護的情況,例如高溫、熱風環境以及烈日下作業等情況。同時,作為較特殊領域(例如地礦作業、加油站、儀器儀表生產車間等具有一定事故隱患場所)的預防性防護服裝也適用於該標準。
引用檔案
《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所引用的中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包括《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防護服裝阻燃防護 第1部分阻燧服》(GB 8965.1-2009)、《勞動防護服號型》(GB/T 13640-2008)、《單、夾服裝》(FZ/T81007-2012)、《紡織品織物燃燒試驗前的商業洗滌程式》(GB/T 17596-1998)等18項相關標準。主要套用方式為將被引標準的測試方法引入標準,明確相關指標測試方式和測試條件及數據處理過程,保證使用標準一致性。
實施建議
《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為涉及作業人員安全的勞動防護裝備產品標準,應引起產品使用和管理方的重視。標準貫徹實施應以宣貫培訓為先導,通過對檢測檢驗機構,服裝、面料生產廠商,隔熱服主要使用單位(鋼鐵、能源、新材料)等涉及隔熱服生產、檢驗、使用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對本標準的認識和熟悉程度,並跟蹤宣貫過程中出現的主要認識偏差和誤區進行針對性改進。《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頒布實施後,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應對新生產的隔熱服產品進行檢查,並督促其產品符合《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國家標準要求。
意義價值
《防護服裝―隔熱服》(GB 38453-2019)的制訂,將從以下兩方面實現對現有防護服標準體系補充:一是將在金屬冶煉等行業廣泛使用的隔熱服產品納入個體防護裝備管理體系中,對產品的防護性能及其他性能指標加以規範和管理,進而提高服裝使用人員的個體防護水平。二是將與服裝、面料熱防護能力直接相關的接觸熱傳導、對流熱傳導、輻射熱傳導性能指標和測試方法引入中國個體防護標準體系中,以測試產品對作業場所常見熱源的防護能力,使對現有產品性能的考察更為全面和科學。此外,該標準的制訂和執行,相關指標和測試方法同國際標準接軌,有助於中國服裝和面料製造廠家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增強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社會經濟效益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