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2年版)

《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2年版)》由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其中對防止氫氣系統爆炸事故等氫氣安全問題做出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2年版)
  • 發布時間:2022年6月29日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29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於《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2年版)(徵求意見稿)》。其中對防止氫氣系統爆炸事故等氫氣安全問題做出要求。

內容解讀

《要求》指出,對氫站、氨站、油區、危險化學品間、酸性蓄電池室(不含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室)等特殊場所,應選用防爆型檢修電源箱,並使用防爆插頭。
《要求》強調,要防止發電站電纜著火事故;對於新建、擴建的火電廠主廠房、升壓站、輸煤、燃油、制氫、氨區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應選用阻燃電纜。
《要求》還強調,要防止氫氣系統爆炸事故;當發電機為氫氣冷卻運行時,置換空氣的管路必須隔絕,並加嚴密的堵板。制氫和供氫的管道、閥門或其他設備發生凍結時,套用蒸汽或熱水解凍,禁止用火烤; 氫冷系統中氫氣純度須不低於96%,含氧量不應大於1.2%;制氫設備中,氣體含氫量不應低於99.5%,含氧量不應超過0.5%。如不能達到標準,應立即進行處理,直到合格為止。
《要求》提出,空、氫側各種備用密封油泵應定期進行聯動試驗;室內氫氣排放管的出口應高出屋頂2m以上。室外設備的氫氣排放管應高於附近有人員作業的最高設備2m以上。氫氣排放管應設定靜電接地,並在避雷保護範圍之內。
《要求》指出, 要防止氫罐等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制氫站應採用性能可靠的壓力調整器,並加裝液位差越限聯鎖保護裝置和氫側氫氣純度表、線上氫中氧量、線上氧中氫量監測儀表,防止制氫設備系統爆炸。
《要求》指出,要防止絕緣受潮;氫冷發電機運行中,應嚴格控制機內氫氣濕度。保證氫氣乾燥器始終處於良好工作狀態,並定期進行線上監測和手工檢測比對,防止單一指示誤差造成誤導。機組停機狀態下,處於空氣環境中的繞組應根據環境濕度採取保溫驅潮措施;充氫狀態下,應根據氫氣濕度情況啟動氫氣乾燥器強制除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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