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只頁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2)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檢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區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驗諒煮榆資源共享;管理本級地震監測台網(站);強化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檢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
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
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呢地震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5)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6)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在有條件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7)組織開展水庫地震、海洋地震漏仔榆、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8)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9)推薦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及成果的推廣套用。
(10)指導區、縣(市)防震減災工作。
(11)承擔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4個,即綜合科、抗震設防科、觀測科(市數字地震觀測指揮中心)和地震應急救援科。
綜合科
負責機要、文秘、震情值班安排、文書檔案處理、財務管理、協助開展地震科普宣傳等日常工作、承辦市防震減災指揮機構的日常、災情處理事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日常處理工作。
抗震設防科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
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
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制定本行犁罪翻政區域內破壞性地震拔諒嘗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
地震觀測科(市數字地震觀測指揮中心)
負責統一規劃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負責管理本區域內地震的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地震震情的通報和災情速報工作;負責地震應急指揮系統資料庫的建設;負責管理地震觀測數據化接收、匯總、加工、分析、傳輸、處理、報告等數位技術事務和兩個台站的運行、技術維護、觀測環境保護、網路化建設以及地震巨觀監測點的管理與巨觀地震信息話處理。
地震應急救援科
負責擬訂全市地震應急救援相關方案、預案;負責承擔全市各有關單位
地震應急預案的監管工作;承擔全市地震(海嘯)應急綜合演練工作和相關培訓;承擔全市
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及相關設備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更新等工作;檢查指導各縣(市、區)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負責承擔市
地震應急指揮中心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現有編制10人灑符說,實有人員9人,退休人員1人。在職人員中,正處級(局長)1人,正處級(調研員)1人,副處級(副局長)1人,副處級(副調研員)1人,科級4人(其道寒刪講中:正科4人),科級以下2人。
機構領導
防城港市地震局局長羅詞銀
地理位置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港口區
抗震設防科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
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
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
地震觀測科(市數字地震觀測指揮中心)
負責統一規劃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負責管理本區域內地震的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地震震情的通報和災情速報工作;負責地震應急指揮系統資料庫的建設;負責管理地震觀測數據化接收、匯總、加工、分析、傳輸、處理、報告等數位技術事務和兩個台站的運行、技術維護、觀測環境保護、網路化建設以及地震巨觀監測點的管理與巨觀地震信息話處理。
地震應急救援科
負責擬訂全市地震應急救援相關方案、預案;負責承擔全市各有關單位
地震應急預案的監管工作;承擔全市地震(海嘯)應急綜合演練工作和相關培訓;承擔全市
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及相關設備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更新等工作;檢查指導各縣(市、區)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負責承擔市
地震應急指揮中心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現有編制10人,實有人員9人,退休人員1人。在職人員中,正處級(局長)1人,正處級(調研員)1人,副處級(副局長)1人,副處級(副調研員)1人,科級4人(其中:正科4人),科級以下2人。
機構領導
防城港市地震局局長羅詞銀
地理位置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港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