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從武

開庭審理,犯罪事實,

開庭審理

2018年12月,紅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庭審楊蕾、阮從武、鄢騰重大涉惡團伙案,宣告了“楊氏集團”的覆滅。

犯罪事實

2011年1月,楊蕾因犯尋釁滋事罪拘役6個月釋放。隨後,他籠絡阮從武、鄢騰等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案件,奠定其在團伙中的地位。
2016年底的一天,楊蕾為開砂廠非法謀取更大利益,在紅安一家大酒店宴請並行賄4萬元錢給當地的一位村支書。他說:“有時軟的強於硬拼”,足見其“真知灼見”。
庭審顯示,楊蕾惡勢力涉案12起,團伙成員14人中,5人有犯罪前科,其中“二進宮”1人,批捕在逃1人,在服刑的1人。楊蕾、阮從武、鄢騰均為重新犯罪。
翻開楊蕾惡勢力團伙案卷,字裡行間,透出一股濃郁的血腥味。該團伙致傷的12人中,1人重傷,4人輕傷,7人輕微傷,使用砍刀、匕首、管殺致傷4案5人。
2016年10月19日,楊蕾聽說紅安縣八里灣鎮村民曾某、曾某祥、曾某盛3人準備到其本地砂廠扯皮,遂指使阮叢武、鄢騰帶領肖文杰、周茂盛、徐金科等10多人,攜帶砍刀、洋鎬棍駕車前往砂廠,挾持並帶離人質曾某。村民曾某祥、曾某盛欲上前阻止,遭到群毆。曾某祥右腿和左手粉粹性骨折,曾某盛面部顴骨骨折。經法醫鑑定,二人傷勢均構成輕傷二級。
在眾多受害人中,受傷最重的無疑是男青年小胡,血氣胸差點讓他送了命。
2016年4月10日,團伙成員徐金科、吳思成等三人在醫院,因推病床軋了小胡的腳,雙方發生口角。三人不僅不賠禮,而是上前拳擊其頭部,接著對其群毆,吳思成掏出匕首,當場將其刺成左側血氣胸倒地。因“見紅怕死人”,他們才罷手逃離現場。經法醫鑑定,受害人傷勢為重傷二級。
以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直接確立了楊蕾惡勢力的強勢地位。部分受害村民忍氣吞聲,花錢買平安。
2016年3月,受害人胡某駕車在紅安永佳河鎮路段行駛時,與楊蕾撞車發生交通事故。楊蕾開口就要胡某“賠損5萬”,胡某不同意,當即報警。事後,楊蕾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明知自己負全責的情況下,仍要胡某賠損5萬元,並三番五次指使“嘍囉”到胡某所在的建材城店鋪鬧事,導致無法做生意。懾於其淫威,胡某“舍財消災”,不僅不敢索要被撞車輛修理費,而且托熟人出面調解,結果被“宰”1.5萬元。
為牟取暴利,該團伙不僅染指當地砂廠,而且將黑手伸向了建築工程。
2017年8月,村民胡某茂承包杏花鄉一處“美麗鄉村”建設工程,村民彭進鵬要求入股遭到拒絕。彭進鵬心懷不滿,伺機報復。一天,彭進鵬以胡某倒車碾壞其手機為由,電話請來鄢騰等10多人到胡某所在的施工地,威脅要么賠償10萬元,要么讓其入股工程。被逼無奈,胡某茂最終被勒索4萬元。
為作惡壯膽撐腰,2017年初,團伙成員鄢騰花5000元現金從外地購買了一支單管獵槍,藏在家。同年12月,他把獵槍租給紅安高橋河鎮的一獵手。案發後,獵槍被警方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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