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是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
  • 辦公地址: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民主路147號
  • 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研究、部署執行全縣公安工作。
2、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預測全縣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為縣委、縣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重要信息,並研究和提出對策及措施。
3、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民警思想整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4、負責全縣公安系統紀檢、監察、審計工作。
5、負責對全縣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察。組織指揮重大行動,協調查處重大案件、經濟案件的偵察。組織指揮重大行動,協調查處重大案件,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騷亂和重大事故。
6、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人口統計、槍枝彈藥和爆炸物品等工作。
7、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
8、在全縣範圍內組織實施警衛工作。
9、負責全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
10、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人員,維護交通秩序。
11、會同有關部門向居民進行提高警惕、加強安全防範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傳。
12、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

機構設定

(一)思想宣傳工作室。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思想政治和隊伍建設工作。
(二)指揮中心。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研究起草全縣公安工作規劃、計畫,負責掌握、報告重大警情並做好相應的指揮調度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和有關綜合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研究擬訂全局後勤警務保障規章制度,負責全局後勤保障和機關的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局財務工作管理,承擔全局固定資產管理,裝備和被裝配備調劑及政府採購工作。
(四)警務督察大隊。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監察全縣公安機關及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紀情況,指導、協調公安機關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五)老幹部管理辦公室。負責落實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協調離退休幹部開展活動,為離退休幹部服務。
(六)治安管理大隊。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負責全縣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整治治安秩序,有效控制並減少重大治安案件、多發性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七)刑事犯罪案件偵查大隊。掌握分析全縣刑事犯罪動態,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
(八)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大隊。掌握全縣經濟犯罪的動態,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的偵辦、指導、協調,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統計和信息收集。
(九)禁毒大隊。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對毒品犯罪的偵查工作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十)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負責本地區食品藥品犯罪行為的打擊,組織、指導、協調專案偵辦和上級交辦的大要案件查處工作,配合有關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監管以及聯合執法等工作。
(十一)單位內部管理大隊。指導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案、事件的調查和偵查工作;負責企事業內部安全保衛隊伍的管理建設;承擔全縣涉及環境犯罪刑事案件的偵辦、協調、指導工作。
(十二)森林警察大隊。承擔公安機關職責範圍內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查處森林和草原領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協同林業和草原部門開展放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防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
(十三)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全縣重大警衛活動、大型群體活動的交通安保統一調度工作,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惡劣天氣條件下高速公路管制和嚴重交通擁堵等突發情況的指揮調度工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依法核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負責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管理工作。
(十四)巡特警大隊。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巡邏隊伍和公共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突發事件、暴力犯罪、群體性事件和自然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做好嚴密社會面控制、打擊、預防現行犯罪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嚴重暴力犯罪現場處置工作。
(十五)農村巡警大隊。開展縣區範圍內農村地區巡邏防控、應急處置及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依法發現、處置正在發生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暴力犯罪、群體性事件和自然災害事故。
(十六)反恐怖工作大隊。組織、指導、協調、偵辦職權範圍內的有關案件,掌握有關情況,研究預防、打擊對策。
(十七)監所管理大隊。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執行部分強制措施、部分刑罰和部分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羈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及監所安全防範工作。
(十八)法制大隊。負責指導全縣公安機關法制建設,監督執法,開展法律諮詢,協調公安機關與檢、法、司機關的有關執法工作。
(十九)網路與信息安全大隊。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和安全監察工作;監控網上涉嫌違法犯罪的信息;查處、打擊針對或利用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社區警務大隊。負責指導全縣基層派出所基礎業務建設,指導和監督派出所的人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戶籍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檢查基層戶口政策執行情況,檢查、落實社區安全防範工作。
(二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隊。負責公民因私出國(境)的有關審批、制發證(照)工作,負責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及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華僑、港澳台同胞回我縣定居的有關審批工作,負責法定不準出境中國公民的報備工作。
(二十二)水利公安分局。負責在保護區內行使刑事執法權和行政執法權,維護保護區的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懲治涉及危害保護區治理和保護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三)交通公安分局。負責公交線路上的刑事案件偵破工作,負責公交線路上的治安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計程車車輛經營活動的治安管理,負責城內各公交企業場、站的安全防範,落實防火、防爆、防破壞的工作措施,配合縣交通運輸局開展行政監管以及聯合執法。
(二十四)黨建工作室。負責全局的黨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十五)信訪室。負責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檢舉、控告、申訴等,負責查辦信訪案件。
(二十六)派出機構。阜蒙縣公安局設城東、城西兩個城區派出所和35個鄉鎮派出所,主要職責:負責掌握各轄區社會治安的情況,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事件和騷亂,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維護各轄區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許可權負責各轄區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和監督轄區各鄉鎮(街道)各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治安巡邏防控體系建設及治安防範工作,配合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依法調解、處置涉企糾紛事件。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公路巡邏民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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