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縣司法局

阜平縣司法局

阜平縣司法局是阜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李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平縣司法局
  • 辦公地址:阜平縣阜平鎮北街69號 
  • 性質: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峰(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 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2. 承擔統籌規劃地方立法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參與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制定項目的建議,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項目的建議。
3. 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立法解釋草案的起草、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協調;負責組織開展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4. 負責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對縣政府政策指示、規範性檔案和契約協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承辦縣政府規章上報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編纂工作;負責組織翻譯、審定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外文正式譯本。
5. 承擔統籌推進阜平縣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受縣政府委託,代理由市政府審理的行政複議裁決案件;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6. 承擔統籌規劃全縣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件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全縣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調解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司法所建設。
7. 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管理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對全縣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8. 負責制定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全縣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9. 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10. 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
11.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 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股
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日常事務;負責全面依法治縣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擬定縣委全面依法治縣辦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點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縣理論和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規劃和年度規範性檔案計畫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縣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工作計畫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
2. 辦公室
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負責督查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負責信訪工作;負責信息、保密、文電、檔案、接待、值班、車輛調動、安全保衛和應急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網路信息工作和機關網路平台管理維護;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責組織本系統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制定本系統經費保障、財務管理、資產裝備、技術業務用房建設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做好上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負責和指導局機關、所屬單位和縣法律援助中心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對機關和派出單位經濟財務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工作、統戰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幹警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監督本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老幹部工作。
3. 依法行政綜合股
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編輯規範性檔案彙編正式版本,承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外文文本翻譯審定工作;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全縣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接受各鄉鎮、縣直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縣政府規範性檔案上報備案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組織辦理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辦理縣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承辦縣司法局規範性檔案審查,負責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審查以及規範性檔案解釋、具體套用問題答覆工作;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後評估,承辦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承辦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複議申請,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規定的各項職責,承辦由縣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行政行為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受縣政府委託,代理由市政府審理的行政複議裁決案件;監督指導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與應訴的統計分析、評價、問題建議和綜合等事項;負責縣司法局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全縣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普遍性重要性問題,協調部門之間行政執法中有關爭議和問題,指導全縣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全縣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縣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主體(罰沒主體)資格和罰沒許可證的審核;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的審核以及各類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管理;組織開展對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牽頭負責縣司法局“放管服”有關工作:承辦局機關和派出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參與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
4. 社區矯正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制定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對全縣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5. 公共法律服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推進全民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承辦局機關和派出單位的普法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全縣法律援助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負責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從業人員、組織、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承辦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案件,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12348法律服務專線建設和業務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工作,負責全縣律師事務所設立、註銷和律師執業核准、註銷的初審、申報工作,指導全縣涉外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縣律師行業黨建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公證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縣公證工作,負責全縣公證機構設立審批和調整初審、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公證員任職行政許可和執業變更核准初審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執業活動,組織開展全縣公證機構、公證員年度考核;負責指導全縣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監督縣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仲裁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縣仲裁機構設立、登記初審、申報和仲裁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仲裁業務指導和執業監管工作,指導開展仲裁國際合作與交流。

局屬事業單位

阜平縣公證處
執行國家公證職能,依法獨立行使司法證明權;辦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公證事務;辦理抵押登記、提存、保管遺囑遺產、代寫與公證事務相關的法律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代寫相關公證法律文書。辦公地址:阜平縣阜平鎮北街69號縣政府門口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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