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教師猥褻未成年人案

阜南教師猥褻未成年人案,指2023年安徽阜南縣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猥褻兒童、強制猥褻案。

2023年11月23日,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孫某行為分別構成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依法應從重處罰,並數罪併罰。被告人孫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南教師猥褻未成年人案
  • 發生地點:安徽阜南縣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

案件經過

被告人孫某利用其擔任阜南縣某中學教師職務之便,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多次在教師辦公室、其開辦的“小飯桌”房間內等地,對學生苗某某等14名學生實施猥褻。這些受害學生均為未成年男生,其中有10名男生案發時不滿14周歲,4名男生已滿14周歲。

案件處置

2023年11月23日,安徽阜南縣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猥褻兒童、強制猥褻案。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孫某行為分別構成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依法應從重處罰,並數罪併罰。被告人孫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同時,鑒於孫某主觀惡性較大、社會影響惡劣,為預防再犯的發生,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環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發布《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的規定,判決其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禁止從事教師職業。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孫某不服判決抗訴至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抗訴請求,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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