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第二次續發行2015年記賬式附息(十一期)國債(5年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知
- 發文機關:財政部
2015-2017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第二次續發行2015年記賬式附息(十一期)國債(5年期)。現就本次續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15年5月28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3.1%;按年付息,每年5月28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5月28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300億元,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15年8月12日招標,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當日停止交易一天;招標結束至8月17日進行分銷;8月19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15年8月12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5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65個、15個和30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15年8月17日前(含8月17日),將發行款一次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收款人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總庫
賬 號:270—15111—3
匯入行行號: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次續發行招標工作按《財政部關於印發〈2015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的通知》(財庫〔2015〕31號)規定執行。
財政部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