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8年第二次工程質量巡查情況的通報

《關於2008年第二次工程質量巡查情況的通報》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08年第二次工程質量巡查情況的通報
  • 發文字號:冀建質〔2009〕1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建設局、城管(公用)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依據《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巡查辦法》、《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檢查管理辦法》,2008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省建設廳組成4個檢查組對全省11個設區市和華北石油管理局,進行了工程質量巡查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本次共檢查建築工程56項、檢測機構24家。
一、基本情況
巡查採取沿街隨機抽查和從監督台帳中抽取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被查工程,臨時通知被查工程的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及工程負責人員攜帶有關資料在工程現場接受檢查。巡查組除了對參建工程各方的資質資格和技術資料進行了核查,還對現場使用的相關材料進行了現場隨機抽樣。
從本次巡查情況來看,建設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安全得到保證,使用功能滿足要求,巡查的工程未發現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竣工工程質量通病明顯減少。工程建設質量法規、技術標準得到基本落實,工程質量得到有效監管,建築節能工作已全面展開,節能標準基本落實。各方質量責任單位及相關機構的質量意識普遍提高。
二、存在的問題
本次巡查中仍發現部分工程實體質量和工程質量責任單位及相關機構存在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和不規範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工程實體質量方面:
1、模板的支撐和拆除未進行設計或未按設計實施;
2、混凝土施工外觀質量、施工縫設定和處理問題較多;
3、鋼筋位置、接頭、箍筋加密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情況較突出;
4、進場材料鋼筋、水泥、保溫材料複試批次不足,同條件試塊代表性不強;
5、竣工工程節能驗收規範未能全面落實,如外圍護結構實體未做檢驗等。
(二)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方面:
1、建設單位:仍然存在不按規定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試驗檢測的現象。
2、勘察設計單位:個別單位節能設計不到位,節能參數計算不認真,節能審查表與圖紙不符。
3、施工圖審查機構:圖審機構把關不嚴,節能設計審查備案表與圖紙不一致;對審查發現的問題複查把關不嚴。
4、監理單位:人員配備數量不足,專業不配套,執業資格不到位,把關不嚴,對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對存在的質量問題處置不當,力度不夠;監理規劃、監理細則重點不突出,缺乏針對性和指導性;見證送檢制度及旁站制度落實不到位。
5、施工單位:現場工程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人員不到位、技術力量不足,質保體系運轉不正常;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缺乏針對性,有的工程不按方案施工;施工單位對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認識不高、重視不夠,質量責任不能層層落實。
6、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部分檢測機構有超資質範圍出具檢測報告,檢驗儀器設備配置及檢驗環境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情況;縣域檢測機構執行技術標準能力不足。
三、相關要求
針對本次巡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跟蹤督辦,切實把問題的整改落到實處,並將整改的情況及時反饋。
(二)要進一步加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河北省建築條例》等法規的執法力度。從工程招標、施工許可、驗收備案等環節採取閉合管理措施,規範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全面落實質量法規和技術標準。
(三)加大對節能工作的管理力度,明確監管職責,確保節能措施落實到位。
(四)開展對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的整頓治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確保檢測市場健康發展。
(五)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認真履行委託執法義務,強化工程實體質量監督,規範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監督過程中要強化以下工作環節:監督落實建築節能措施,核查設計檔案變更落實情況,規範材料檢驗行為,加強對不合格報告的監控。開展工程質量巡查,加強監督人員對建築節能、工程設計等技術規範的學習,全面提高監管能力,促進工程質量整體水平提高。
附屬檔案1:河北省建設廳2008年第二次巡查的工程質量問題及責任單位匯總表
附屬檔案2:2008年抽查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存在問題匯總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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