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是由人事部辦公廳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7年12月19日
- 頒布單位:人事部辦公廳
關於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事部辦公廳
國人廳發〔2007〕1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三、按照有關檔案精神,請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附表: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事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
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專業
類別
報考科
目數量
報名
人數
合格
人數
合格
率%
歷年合
格人數
藥學
四科
二科
合計
中藥學
四科
二科
合計
註:“合格人數”欄目應填寫本年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數;“歷年合格人數”欄目應統計自本專業開始考試以來,包括本年度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累計人數。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填表單位(蓋章):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