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體外診斷試劑重新註冊有關問題的公告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8年6月24日頒布的關於食品藥品的法律法規。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關於體外診斷試劑重新註冊有關問題的公告
食品藥品
國食藥監械310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08-6-24
法規內容
為了解決好《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國食藥監械〔2007〕229號,以下簡稱《辦法》)實施後相關品種過渡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2002年、2003年已取得藥品批准文號且屬於《辦法》管理範圍,需按照《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進行質量體系考核的體外診斷試劑品種,在2008年12月31日前,均可按照《辦法》的相關規定申請重新註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