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2022年1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秘書局、水利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家鐵路局綜合司、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發布了關於開展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秘書局 水利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 委員會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2年1月7日
通知內容,

通知內容

關於開展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電信、網信、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廣電、能源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各證監局,各地區鐵路監管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及其監管局,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加強網路安全先進技術套用引導,推動網路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現決定開展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範內容
適應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發展新形勢,以新型基礎設施安全、數位化套用場景安全、安全基礎能力提升為主線,面向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應急管理、金融、醫療、廣播電視等重要行業領域網路安全保障需求,從雲安全、人工智慧安全、大數據安全、車聯網安全、物聯網安全、智慧城市安全、網路安全共性技術、網路安全創新服務、網路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台9個重點方向,遴選一批技術先進、套用成效顯著的試點示範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應急管理、金融、醫療、廣播電視等行業和領域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為其提供網路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等組成聯合體申報(牽頭單位1家,聯合單位不超過2家)。網路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術創新或試點示範區運營、管理機構。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申報項目。主要包括支撐本單位自身網路安全工作或為用戶提供安全服務的網路安全技術平台或系統,具備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可推廣性等特點。網路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級及以上各類技術創新或試點示範區,具備區域優勢明顯、產業基礎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創新要素聚集等特點。
(三)每個申報主體可最多牽頭或參與申報2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僅可選擇1個試點方向。
(四)已入選國家級或十二個部門有關試點示範項目、已獲得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可重複申報,未建及在建項目不可申報。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申報聯合體的牽頭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省級有關部門提交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申報書。牽頭單位為國家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機構,可向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申報。申報項目不可通過多途徑同時申報,否則取消項目資格。
(二)初審和推薦。各省級有關部門組織對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申報項目進行初審,並按推薦項目的優先順序填寫推薦項目匯總表,於2022年2月28日前將推薦項目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碟)及企業申報書(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碟)提交國家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主管監管部門匯總本行業本領域推薦項目材料,於2022年3月15日前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網路安全管理局)。各省級有關部門推薦的項目總數原則上不超過5個,其中網路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台不超過2個。
(三)遴選。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遴選評審,並對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範。試點示範期為2年。
(四)推廣。建立部門間工作機制,加強對入選項目的支持、指導和監督,綜合運用政策、標準、項目配套等資源,促進入選項目推廣套用,擴大示範帶動效應。
四、聯繫方式
聯繫人:
趙泰、趙爽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52號(100191)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秘書局
水利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國家鐵路局綜合司
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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