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間,一律停止建設樓堂館所,嚴格規範辦公用房維修改造,切實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用在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管理的通知
- 發布單位:雲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內容解讀
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間,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律不得建設包括新建、擴建、改建、購置辦公用房以及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的樓堂館所。嚴禁變相建設樓堂館所,嚴禁以危房改造等名義改擴建樓堂館所。嚴禁借事業單位、企業名義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設、集資建設或專項建設。嚴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規劃等理由在他處重新建設樓堂館所,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等理由新建辦公樓。嚴禁以建設技術業務用房名義搭車新建樓堂館所,嚴禁改變技術業務用房的用途。對於尚未頒布國家建設標準的技術業務用房,一律不得在項目建設中建設任何行政辦公用房。
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屬於危房、受災、老舊辦公用房,可按程式申請維修改造。對維修改造項目,要嚴格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並按規定進行備案。堅持以恢復和完善使用功能為重點,不得違規改擴建,嚴禁超標準裝修、豪華裝修。未辦理審批手續的維修改造項目,一律不予安排預算、撥付資金。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發改部門和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在政府網站設定舉報專欄等方式,接受單位和個人的舉報,認真核查反映的問題,對查實的問題立即整改。紀檢監察機關要及時受理民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樓堂館所管理案件線索,嚴肅查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同時,我省組織有關部門對2013年以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健全完善日常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