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自治區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專項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所屬類別:政府檔案
通知內容
一是各級財政(農發機構)與林業部門,在實際工作中,相應的銜接、溝通、協調、配合機制還不健全。
二是基層林業部門與財政部門(農發機構),在項目申報前期,由於缺乏對項目的聯合考察、評估,以及項目庫建設不健全等原因,財政部門(農發機構)對所申報項目不了解,往往被動接受所申報項目,並予以財政資金配套承諾。
三是財政部門(農發機構)積極參與林業生態示範項目和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識不夠。對林業生態示範項目和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在滾動計畫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年度項目實施計畫編制等方面,沒有很好把關,造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計畫,還存在不符合現有農發政策要求的問題。
四是重項目申報、輕管理的現象普遍存在。各地對申報項目的積極性很高,但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缺乏有效監管,導致項目建設期長或工程建設質量不高。
之所以存在上述問題,主要原因是財政(農發機構)與林業部門,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協調配合機制,加之財政部門(農發機構)參與林業生態示範項目和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管理不夠造成的。為進一步做好自治區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管理工作,不斷完善財政(農發機構)、林業部門協調配合機制,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部門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林業生態示範項目和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是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准立項,國家林業局組織實施,各級財政和林業部門共同參與管理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踐證明,實施林業生態示範項目和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對發揮行業技術優勢、示範服務地方項目、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業生態環境、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增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級財政(農發機構)、林業部門要充分認識部門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財政(農發機構)部門要積極參與林業生態示範項目和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管理,切實履行好項目和資金管理職責,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管理辦法》(新農開辦綜〔2011〕13號轉發,見附屬檔案1)和《自治區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新農開領〔2008〕2號,見附屬檔案2)確定的職責,把工作落到實處,要安排專門人員,保證部門項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不斷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各負其責,互相支持,共同做好部門項目管理工作。
二、明確職責,落實好各項管理工作
林業生態示範項目和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是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財政部門(農發機構)具有參與項目管理的責任和義務,應主動配合林業部門共同做好項目管理工作。一是安排落實好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確保財政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二是嚴格按照《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實施辦法》(新財發〔2011〕86轉發,見附屬檔案3)要求,執行好縣級財政報賬制,並對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績效情況進行全過程的監管,確保項目資金使用效益。三是要積極參與林業部門項目的規劃、項目申報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計畫、實施方案(初步設計)的編制與項目審查、申報、審批及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和運行管護等各項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確保選項準確、布局合理、建設有效。今後各地(州、市)財政(農發機構)在與林業部門聯合報送部門項目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年度項目實施計畫時,要按照有關要求,嚴格把好關。
各級林業部門應主動加強與財政部門(農發機構)的溝通與協調,充分發揮部門行業技術優勢,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提供示範、服務、保障作用。特別是在項目前期,要主動與財政部門農發機構協商溝通,爭取認同,以便儘快落實好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在項目管理上注重為項目區產前、產中、產後服務,並保證項目如期建成發揮效益。
三、建立部門項目聯繫制度
為進一步做好部門項目管理,爭取國家財政更大的支持,自治區各級財政部門(農發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建立部門項目聯繫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繫會議,共同學習了解部門項目內容、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有關政策,通過工作函件、徵詢意見等交流機制,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確保部門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加快項目庫建設工作
各地(州、市)財政(農發機構)、林業部門,要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年度滾動計畫編制管理試行辦法》(國農辦〔2014〕13號)和《部門項目分項年度滾動計畫項目編制細則》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通過提前對當地項目的考察、評估,儘快建立項目庫。今後自治區每年將提前下發年度項目滾動計畫編報的指導性意見,各地(州、市)據此從項目庫中篩選項目,提交達到項目可研程度的項目申報書,並附財政部門(農發機構)與林業部門對所申報項目的審查意見。
五、加強績效評價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實施細則》(新農開辦綜〔2014〕4號)有關規定,自治區將不斷強化對各地(州、市)部門項目管理的績效評價工作,適時進行通報,並建立獎優罰劣機制。對日常管理工作好的地(州、市),在項目申報時優先予以扶持;對管理工作滯後,存在問題較多,在項目扶持上採取暫停項目申報的措施,以此不斷提高部門項目管理水平。
各地(州、市)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研究當地項目和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並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同時,請各地結合實際,對所屬縣市提出相應工作要求,同此文一併轉發各縣(市)財政部門(農發機構)、林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