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

為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環衛用工機制,保障我市環衛工人的合法權益,保持環衛隊伍長期和諧穩定,推進環衛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現起草了《關於規範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要求,現就《意見》主要修訂內容解讀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
  • 發文單位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一、修訂背景
  《意見》於2013年首次印發實施,2018年第一次修訂(穗府辦規〔2018〕25號),本次修訂為第二次修訂。《意見》實施以來,切實保障了環衛工人的合法權益,提升了工資福利待遇,使環衛工人勞動有尊嚴、待遇有提高、生活有保障、身心有歸屬,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隨著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的相繼修訂,用工實際需求的變化,社會用工成本的增加,且現行《意見》有效期限將至,為持續保障環衛工人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對《意見》進行修訂完善。
  二、修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關於進一步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見》(建城〔2012〕7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改善環衛工人待遇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4〕43號)等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修改完善了《意見》。
  三、主要內容及亮點
  (一)主要內容。《意見》共有六個部分和一個附表,明確了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適用範圍;規範了環衛用工管理,包括建立勞動關係、規範工時、落實休假制度、執行環衛用工基本成本標準、建立風險保障機制和改善工作條件;規定了環衛用工基本成本的構成,即基礎工資、環衛崗位津貼、環衛工人工齡工資、高溫津貼、節日慰問金、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8個部分;鼓勵用人單位建立激勵性分配機制,可以設立績效考核獎金、技能崗位補貼、職業技能等級補貼和學歷補貼等。
  (二)主要亮點。本次修訂,明確了《意見》適用範圍,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務關係的環衛工人納入了管理;上調了環衛工人三類崗位津貼標準;取消了環衛工齡工資和績效工資上限,建立工齡工資階梯式遞增機制;增加了職業技能等級補貼和學歷補貼內容,完善了激勵性補貼機制和風險保障機制,提升環衛行業用工風險抵禦能力。
  四、《意見》相關政策問答
  (一)《意見》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意見》適用於市、區、鎮(街)財政預算核定經費範圍環衛作業項目用工的管理及監督活動。財政預算核定經費範圍環衛作業項目包括市政道路、其他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環衛公共廁所管養,公共水域保潔,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等。《意見》所稱的環衛工人,是指與從事市、區、鎮(街)財政預算核定經費範圍環衛作業項目的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契約、勞務契約的環衛從業人員。
  (二)環衛崗位津貼有什麼變化?
  環衛崗位津貼是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以及為補償環衛工人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而設立的。《意見》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結合未來五年社會經濟發展,上調一、二、三類環衛崗位津貼標準。上調後一、二、三類環衛崗位津貼分別為25元/人·工日、23元/人·工日、20元/人·工日。
  (三)環衛工人工齡工資計算和標準有哪些變化?
  建立了環衛工人工齡工資階梯遞增的機制。不超過15年環衛工齡的,每增加1年工齡,工齡工資每月增加30元;超過15年環衛工齡的,每增加1年工齡,工齡工資每月增加20元。
  (四)技能崗位補貼、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有什麼不同?
  技能崗位補貼、職業技能等級補貼均為鼓勵發放項,用人單位可以在相關補貼方案中確定是否發放及其發放標準。技能崗位補貼的發放對象根據技能類型的不同,分為駕駛員、操作工、維修工、保潔船舶持證作業人員、一線環衛管理人員等。職業技能等級補貼的發放對象分為保潔員(職業編碼:4-09-08-01)、生活垃圾清運工(4-09-08-02)、生活垃圾處理工(4-09-08-01)等。環衛工人及其用人單位可通過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www.osta.org.cn)查看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和認定方式、查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
  (五)如何更好地保障環衛工人權益?
  《意見》強調了要執行作業勞動定額,完善風險保障機制,鼓勵環衛工人工傷保險全覆蓋,鼓勵為環衛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明確了專項救助基金的種類和適用要求,明確了在招投標項目中落實《意見》相關規定的具體措施,增加了改善環衛工人工作條件的措施和加強宣傳引導的條款,切實保障環衛工人合法權益。
  (六)單位用工基本成本標準是怎樣的?
  《意見》實施後,以一類環衛崗位、十年環衛工人工齡的環衛工人,按照一般情況下“六工一休”和法定節假日不休息來測算,單位用工成本約為7080元/月·人,詳細計算過程和結果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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